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10 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1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合肥市蜀山区九龙路与繁华大道交口大学城科创园6号楼8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5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万和国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各位董事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和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就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宜制定了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本数)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公司将进行相应调整。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30%,即不超过 25,644,900 股(含本数)。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以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的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7、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6,429.68 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1 | 智能家电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 | 13,264.72 | 12,222.51 |
| 2 | 智能家电产品扩产建设项目 | 15,544.24 | 14,336.53 |
| 3 | 高分子改性材料产线建设项目 | 6,278.15 | 5,856.29 |
| 4 | 高性能磁性材料中试平台建设项目 | 3,688.29 | 3,583.96 |
| 5 | 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项目 | 3,530.39 | 3,530.39 |
| 6 | 补充流动资金 | 16,900.00 | 16,900.00 |
| - | 合计 | 59,205.79 | 56,429.68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优先顺序、具体投资金额等,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按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享(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74)。
(九)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5)。
(十)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择机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按照规定由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用于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涉及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开户手续、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发行价格、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授权董事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申报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
3、授权董事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与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签署有关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其他一切文件;
4、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5、授权董事会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进程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7、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
8、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定、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其他相关事宜;
10、公司董事会拟根据股东会授权范围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事务;
11、除第4、5项授权有效期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其他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11月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76)。
特此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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