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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朗磁塑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项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且相关主体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发行方案和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发行的实际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2027 年3 月31 日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85,483,000 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转增、回购、利润分配、股份支付、股权激励或其他因素导致总股本发生的变化。假设按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测算,即发行 25,644,900 股,此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数量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发行的股票数量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后公司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准;

4、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6,429.68 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净利润进行年化计算,假设公司202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20.57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20.65 万元;假设 2027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照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较上期下滑 10%;(2)与上期持平;(3)较上期上升10%;该假设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6、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除净利润、现金分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外,不考虑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7、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8、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6 年度/2026.12.312027 年度/2027.12.31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8,548.308,548.3011,112.79
预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56,429.68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月份2027年3月
假设1:202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6年度下降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0,020.579,018.519,018.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10,120.659,108.599,108.5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71.060.8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171.060.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81.070.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181.070.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67%4.88%3.9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73%4.93%4.01%
假设2:202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6年度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0,020.5710,020.5710,020.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10,120.6510,120.6510,120.6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71.170.9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171.170.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81.180.9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181.180.9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67%5.40%4.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73%5.46%4.44%
假设3:202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6年度上升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0,020.5711,022.6211,022.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10,120.6511,132.7211,132.7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71.291.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171.291.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81.301.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181.301.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67%5.93%4.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73%5.99%4.88%

注 1: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规定计算,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难以释放全部利润,从而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因此,本次发行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202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对 2027 年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提升资金实力和盈利能力,增强整体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地位,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未来战略规划,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冰箱门封、玻璃、洗衣机密封圈等家电零部件业务以及电风扇、取暖器、加湿器、水家电等小家电业务,并持续发展汽车零部件、新材料业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向家电零部件、小家电、高分子改性材料、高性能磁性材料中试平台等建设项目、收购少数股权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项目全部围绕主营业务展开,有利于扩大经营规模,提升整体竞争力,提高盈利水平,同时优化财务结构,缓解营运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未来战略规划。

五、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了详细的论证,公司具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执行能力,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一)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使用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募集资金合理使用,有效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加快实施本次募投项目,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深化主营业务发展,扩大业务规模,增强盈利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益,以回报广大投资者。

(三)加强经营管理,提升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深入实施中长期发展战略,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扎实推进各项战略举措落地,大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未来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并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加强成本控制,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

(四)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支持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强化内部控制体系,为公司的规范运作与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五)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高度重视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便于投资者形成持续稳定的回报预期。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七、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一)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修改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承诺的相关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修改后的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乾中就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修改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承诺的相关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修改后的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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