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10 月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的 相 关 议 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本次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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