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根据《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涉及离职事项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9,600 股;以及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中,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净利润增长率指标未达到触发值,对应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80%,因此公司需回购注销 29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5,915 股。综上,公司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 195,515 股。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0,602,465 股变更为 100,406,950 股,注册资本将由 100,602,465 元变更为 100,406,95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8月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井松智能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二、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根据上述回购注销情况,基于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公司拟对《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60.2465 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40.6950 万元。 |
| 2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060.2465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0,060.2465 万股,其他种类股零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040.6950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0,040.6950 万股,其他种类股零股。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授权委托人具体办理后续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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