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15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10 月 15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34号天利商务大厦四楼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勇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数额553,754,2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396%。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数据,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1,369人,代表股份 13,889,3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88%。
综上,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1,373人,代表股份 567,643,5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084%。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股东”)1,369人,代表股份 13,889,3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88%。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1.00 | 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565,757,864 | 99.6678% | 1,396,713 | 0.2461% | 489,000 | 0.0861%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12,003,658 | 86.4233% | 1,396,713 | 10.0560% | 489,000 | 3.5207% |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王力、张晓庆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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