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6年10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博书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10 月10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会秘书钱晓利女士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实施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同意将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含预留)由6.42 元/股调整为6.27 元/股。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高博书先生、刘亮先生、陶春晖先生为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75)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同意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条件的 17 名激励对象、共计 460 万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高博书先生、刘亮先生、陶春晖先生为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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