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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硕信息: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80

证券简称:安硕信息

公告编号:2026-043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募投项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在以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同时,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定期对置换事项进行审批,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前述置换相关事宜,直至募投项目结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 年3月2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610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681,201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3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6.31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9,567,924.48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0,432,071.83 元。2026 年 8 月 14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6]第 4-00007 号),对公司截至 2026 年 8 月12 日止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及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1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慧信贷系统35,436.0034,704.86
2全面风险数智化管理平台7,192.757,078.05
3数字金融研发中心升级项目6,240.006,140.49
4补充流动资金11,300.0011,119.80
合计60,168.7559,043.21

注:合计数与分项数存在尾差为四舍五入导致。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如下:

1、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员工人员薪酬,含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薪酬费用,其中:员工工资、奖金等要根据员工工资银行卡从公司对应银行账户代发支付;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需要通过公司指定银行账户进行代扣支付缴纳。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实际账户操作中存在困难。

2、募投项目涉及境外采购相关业务时,需要向境外供应商以外汇或信用证等方式支付款项,受到募集资金专户功能限制,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进行现汇支付;同时海关进口增值税等税款支出需由公司及子公司与海关绑定的银行账户统一支付,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3、为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公司部分采购项目采取统一采购、统一结算的策略,一次集中采购过程中可能同时涉及到多个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与非募投项目,不适合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需以自有资金账户统一支付。

因此,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资金使用需求,由相关部门发起付款申请流程,按公司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批通过后的付款流程,对确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

2、公司财务部建立募投项目核算台账,定期汇总统计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未置换的款项。经公司内部审批后,公司财务部定期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支出的等额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上述置换事项在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完毕;

3、公司已发生的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款项参照上述流程一并置换;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置换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10 月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相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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