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0 月 2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0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10月 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11号复旦科技园23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议案 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上述议案将对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如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如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如有)、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电子邮件请在 2026 年 10 月 28 日17:00 前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ir@amarsoft.com);传真或函件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 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 年 10 月 28 日(9:30—11:30、14: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明俊
电话:021-55137223
传真:021-35885810
电子邮箱:ir@amarsoft.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11号23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433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3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380”,投票简称为“安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 年 10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年 10月 29日召开的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 3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 |
|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 |
| 是否本人参会 | |
| 受托人姓名 |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
|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 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年 月 日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表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以公司收到信函、邮件的时间为准。 3.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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