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腾讯视频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10月7日以文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徐争鸣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议案的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人。
董事王安庆、陈通、黄华、刘源洪、程文莉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泰州鑫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泰州金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明确本次交易的权利义务安排,各方一致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各方一致同意,将《股权收购协议》4.2.1 条调整为: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业绩承诺期内,鑫宇精工如下事项应当经鑫宇精工股东会审议通过:
(1)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2)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3)审议批准鑫宇精工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对鑫宇精工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6)对鑫宇精工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7)修改公司章程。
鑫宇精工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本次交易完成后鑫宇精工的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6-101)“第六节之三、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编制《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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