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安徽省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官陡门路 217号 205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9 月 29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FAN,LI(范礼)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李中兵、程锦、顾光、汪大联、王洪俊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047.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70 元。公司注册资本由 4,953 万元增加至 6,000 万元,总股本由 4,953 万股增加至 6,000万股。后公司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30.70 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 1,047.00 万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157.05 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 1,204.05 万股,公司总股本由 6,000 万股增加至 6,157.05 万股。
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分别出具了《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13841 号)、《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14395 号)。
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鉴于公司上述注册资本、股本、公司类型变化,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现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拟对《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完成后的公司章程名称为《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就上述事项向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以登记机关最终登记备案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6-08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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