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族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征收补偿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因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实施“大泽湖片区拓展片(西塘、腾飞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达江街(金星北路-金福路)道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奥特金属颜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奥特”)国有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被划入本项目红线范围内。长沙奥特与长沙市望城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征收办”)于2026年9月 14 日签署了《长沙市望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征收协议”),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款总计 28,526,137.0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9)。
二、收到征收补偿款的进展情况
2026 年 9 月 15 日,长沙奥特收到了征收办支付的第一笔征收补偿款,金额为 15,967,260.00 元,约占征收补偿款总额的 5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9 月 1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征收补偿款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110)。
2026 年 10 月 10 日,长沙奥特收到了征收办支付的第二笔征收补偿款,金额为 11,410,455.00 元,约占征收补偿款总额的 40% 。
截至 2026 年 10 月 12 日,长沙奥特累计收到征收办支付的征收补偿款共计27,377,715.00 元,其中 351,578.00 元由长沙奥特代为支付给征收协议项下所涉租户;另有 1,148,422.00 元征收补偿款(约占征收补偿款总额的 4% )已由征收办直接支付给征收协议项下所涉租户。
截至 2026 年 10 月 12 日,征收协议项下所涉全部征收补偿款已足额支付完毕。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严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银行业务回单。
长沙族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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