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开户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我的

[临时公告]杰锋动力: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锋动力”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杰锋动力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6年7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 号); 年 月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6〕946号)。公司股票于2026年9月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发行价格30.70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1,047.00万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157.05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1,204.05万股。公司通过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821.4350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1,047.00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32,142.90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36,964.33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约为4,036.8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约为32,927.47万元(尾数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13841号)和《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14395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32,927.47万元,低于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40,000.00万元,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原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汽车排气系统及智能悬架零部件产业化项目49,836.6440,000.0032,927.47
合计49,836.6440,000.0032,927.47

三、本次调整事项的具体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系公司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 ,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6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此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

保荐代表人:

会奎

金会奎

甘

甘强科

图1
原文链接
多空观点 观点仅供交流,不构成投资建议
点赞
踩一踩
收藏
分享

评论 (0)

0/200
声明:社区内容仅代表用户个人观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