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嘉戎技术
股票代码:301148
信息披露义务人:楼永通
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6 年5 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嘉戎技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嘉戎技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释义: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楼永通 |
| 公司、嘉戎技术、上市公司 | 指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标的公司、杭州蓝然 | 杭州蓝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厦门溥玉 | 厦门溥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本次交易 | 嘉戎技术向信息披露义务人等19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杭州蓝然100%股份,并向厦门溥玉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本次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达5%以上 |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中国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元 | 指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楼永通
| 姓名 | 楼永通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3307261973******** |
| 通讯地址 | 杭州市余杭区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主要任职情况
| 任职人员姓名 | 任职单位名称 | 担任职务 |
| 楼永通 | 杭州蓝然 | 董事长、总经理 |
| 杭州蓝拓新能源有限公司 | 董事、经理 | |
| 杭州蓝帛新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
| 北京蓝析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
| 杭州蓝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
| 杭州蓝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
| 杭州普理镁新能源有限公司 | 董事、经理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本次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者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嘉戎技术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信息披露义务人等共 19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杭州蓝然 100%股份,并向厦门溥玉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100,000 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表决权数量增加至6.12%。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及表决权情况
本次交易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且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及表决权情况
本次交易后,楼永通持有公司13,418,10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1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未曾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本次交易各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上市公司与厦门溥玉已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等其他相关协议;
3、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楼永通
2026 年 5 月 25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福建省厦门市 |
| 股票简称 | 嘉戎技术 | 股票代码 | 301148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楼永通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 | 杭州市余杭区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直接持股数量及比例:股票种类:普通股持股数量:0股持股比例:0%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直接持股数量及比例:股票种类:普通股变动数量:13,418,108股变动比例:6.12%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实际变动时间为本次交易所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方式:拟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不适用√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
(本页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无正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
楼永通
2026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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