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10 月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形式于 2026 年10 月23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其中段丽君女士、刘苑龙先生以及徐平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董正军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 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displaystyle bf < 20 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cdot >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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