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总经理离任暨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总经理符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符杰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符杰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 公司于2026年10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范一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一、总经理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 到期日 | 离任 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 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如适用) | 是否存在未 履行完毕的 公开承诺 |
| 符杰 | 总经理 | 2026年10 月18日 | 2028年12 月28日 | 工作 调整 原因 | 是 | 董事长及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召集人、提 名委员会委员 | 是,存在未履 行完毕的增 持承诺 |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总经理符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符杰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符杰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符杰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本次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符杰先生持有公司 130,000 股股份。本次离任后,其在实施公司股份增持计划期间,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符杰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符杰先生在任职期间付出的努力与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总经理聘任情况
(一) 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范一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
范一先生具备履行总经理职权相应的任职资格与从业资历,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但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附:总经理简历
范一: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浙江车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台州秀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轻净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范一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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