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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于 2026年 10 月 16 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16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李素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与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李素珍女士简历

李素珍,1981 年生,女,高级经济师职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政治学院经济与行政管理专业、中国石油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本科学历,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师、高级人力资源师资格证书。2000 年 7 月进入新东方油墨,2009 年,调任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曾先后担任《东方通讯》主编、总裁秘书、技术管理办副主任、行政总监,现任桐乡开发区商会副会长、中国日用化工协会监事、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常务副总经理,公司职工董事。

截至目前,李素珍女士通过台州市黄岩亲加亲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20,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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