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10 月16日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 名;并于同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6 年10 月16 日,公司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庄盛鑫先生、韩雨辰先生、曾广锋先生、王秀玲女士、张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张莹先生、陈世海先生、任兴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李素珍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 年9 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总经理:庄盛鑫先生
副总经理:韩雨辰先生
董事会秘书:曾广锋先生
财务负责人:唐晓薇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叶诗影女士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财务总监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截至2026 年10 月9日,江苏特丽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丽亮”)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鸿晟鼎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鸿晟鼎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0,129,6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 ,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朱君斐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樊黎明女士、樊黎黎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8,307,8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10% ,为公司第二大股东;除前述前两大股东以外,其余股东可以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均未超过 5% 。因此,公司股份较为分散,无任何股东持股超过 50% 或可以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无任何股东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含3 名独立董事)。其中,公司第二大股东朱君斐女士提名的董事合计4 名,分别为庄盛鑫先生、韩雨辰先生、曾广锋先生、王秀玲女士;特丽亮及其一致行动人鸿晟鼎融提名的董事合计 2名,分别为张盛先生、任兴杰先生(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提名的董事合计两位,分别为张莹先生(独立董事)、陈世海先生(独立董事),剩余 1名董事李素珍为职工董事。因此,无任何股东通过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决定了公司董事会超过半数成员选任,无任何单一股东控制公司董事会。
本次董事会换届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变化,公司当前仍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附件:简历
庄盛鑫先生简历:
庄盛鑫,1985 年出生,男,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本科学历。2014 年起任前海宝润(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至 2019 年 11 月任公司投融资部总监、2019 年 11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庄盛鑫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第 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
韩雨辰先生简历:
韩雨辰,1984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本科学历。毕业后就职在中信建投证券重庆分公司资本市场业务部门;2016 年 9 月至 2019 年8 月任中国平安集团战略投资部战略投资经理,负责集团对外收并购投资;2020 年8 月至2023 年 5月曾任上海恒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从事企业收并购咨询服务,现任其执行董事。2023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资本市场部总经理;现任新东方新材料(滕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碳巢新材科技(滕州)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馥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韩雨辰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第 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
曾广锋先生简历:
曾广锋,1983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广锋先生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具备证券从业资格。2005 年11 月至2017 年,历任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事专员、总裁秘书、行政部部长、计划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技术管理办公室副主任;2017 年至2021年,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监事会监事。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2025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曾广锋先生通过台州市黄岩亲加亲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0,000股,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第3.2.2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
唐晓薇女士简历:
唐晓薇,1988 年 8 月,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君原电子科技(海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唐晓薇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第 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
叶诗影女士简历:
叶诗影,1994 年11 月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2019 年7 月至2023 年12 月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专职律师,2024 年 1月至2026 年2月任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主管。2026 年3月加入公司,担任公司法务总监及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诗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