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6 年10 月8日
2、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494.00 万份
3、股票期权首次授权登记人数:26 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材料”)于2026 年10 月8日完成了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 年 7 月 23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6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核查意见》。
3、2026 年7月25 日至2026 年8月4 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公示的相关内容存有异议。2026 年 8 月 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6 年8月13 日,公司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在《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6 年8月1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6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截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权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截至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授权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代码(分两期行权):1000001145、1000001146
2、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6 年10 月8 日
3、首次授予登记数量:494.00 万份
4、首次授予登记人数:26 人
5、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20.47 元/股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7、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可行权日和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可行权日和行权安排
结合各期行权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权日起12 个月、24 个月。
在本激励计划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相应授权日起满12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安排行权。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行权安排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 | 自首次部分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部分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 自首次部分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部分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
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8、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姓名 | 职务 | 拟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出权益数量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 韩雨辰 | 董事、副总经理 | 80.00 | 16.19% | 0.40% |
| 曾广锋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50.00 | 10.12% | 0.25% |
| 李素珍 | 职工董事 | 20.00 | 4.05% | 0.10% |
| 唐晓薇 | 财务总监 | 45.00 | 9.11% | 0.22% |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或业务人员(22人) | 299.00 | 60.53% | 1.49% | |
| 首次授予合计 | 494.00 | 100.00% | 2.45% |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两位小数。
三、实际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与首次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差异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情况与公司2026 年8 月26 日披露的《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内容一致。
四、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Black-Scholes 模型(B-S 模型)作为定价模型,公司运用该模型并以2026 年8月25 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首次授予的 494.00 万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授予的 494.00 万份股票期权需摊销的总费用为2,373.67 万元,具体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 2026年(万元) | 2027年(万元) | 2028年(万元) |
| 494.00 | 2,373.67 | 606.81 | 1,352.30 | 414.56 |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权日、授权日股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股票期权,预留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将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业务骨干等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对公司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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