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 年10 月16 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 10 号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6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有关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26 年10 月13 日以现场及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闵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结合公司及控股孙公司北方电网(奈曼旗)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电网(奈曼旗)”)的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及控股孙公司北方电网(奈曼旗)的业务与经营顺利推进,公司拟将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北方电网(奈曼旗)提供借款用于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借款为有息借款,借款利率参照实际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LPR,借款期限为1年,到期可续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8)。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董事丁闵先生、张锐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部分生产设备、办公设备等作为标的物及租赁物,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租赁成本人民币12,222.00 万元,租赁期间共 24 个月,期限届满后,公司按留购价款(人民币100 元)留购租赁物(标的物)。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售后回租赁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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