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为满足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用部分生产设备、办公设备等作为标的物及租赁物,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
远东租赁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6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部分生产设备、办公设备等作为标的物及租赁物,与远东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租赁成本人民币12,222.00 万元,租赁期间共 24 个月,期限届满后,公司按留购价款(人民币 100 元)留购租赁物(标的物)。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售后回租赁合同》为准。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合同及相关文件。
二、交易对方情况
(一)交易对方: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二)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4624607C
(四)法定代表人:孔繁星
(五)成立日期:1991 年9 月13 日
(六)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江路9号、龙滨路18 号
(七)注册资本:181,671.0922 万美元
(八)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远东租赁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远东租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售后回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一)出租人(甲方):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乙方):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有权转让:由甲乙双方签署《所有权转让协议》
(三)租赁物件:公司部分生产设备、办公设备等
(四)租赁成本:人民币12,222.00 万元
(五)起租日:所有权转让协议项下甲方支付第一笔协议价款之日,不以租赁物件实际交付为前提。
(六)租赁期间:共24 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七)支付方式:由乙方于所有权转让协议中甲方支付第一笔协议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向甲方支付。
(八)留购价款:人民币100 元。
(九)租金及租金支付安排:租金按双方约定,分8个批次支付。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 年10 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6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售后回租赁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利用部分生产设备、办公设备等进行融资,有利于优化融资结构,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售后回租赁业务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售后回租赁不会产生关联交易。该项业务的开展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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