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16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10 月 16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10 月16 日的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忠良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62,123,7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1238%,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 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61,996,2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963%;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27,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5%。
(3)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27,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5%。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
| 1.00 |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62,035,875 | 99.8585% | 87,900 | 0.1415% | 0 | 0%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39,600 | 31.0588% | 87,900 | 68.9412% | 0 | 0% | 0 |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龚劲律师、李笛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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