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0人。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为10.85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5%。
3、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10月19日。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包括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6.5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23,360.00万股的0.54%。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其中,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4.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45%。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其中,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5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10%。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三)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3.55 元/股(调整前)。
(四)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5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
1、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全部权益数量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
| 张卫国 | 董事 | 40.0000 | 38.46% | 0.17% |
| 彭斌 | 副总经理 | 10.0000 | 9.62% | 0.04% |
| 肖民 | 副总经理 | 8.0000 | 7.69% | 0.03% |
| 吴树 | 财务总监 | 28.0000 | 26.92% | 0.12% |
| 谢张 | 董事会秘书 | 18.0000 | 17.31% | 0.08% |
| 合计 | 104.0000 | 100.00% | 0.45% |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2、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 人员类别 | 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全部权益数量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
| 核心人员 | 22.5000 | 100.00% | 0.10% |
| 合计 | 22.5000 | 100.00% | 0.10% |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二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50%、50%。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二期归属,归属的比例分别为50%、50%。
(六)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归属期 | 营业收入(A) |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
| 第一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 |
| 第二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6% |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M) | |
| A≥Am | M=100% | |
| Am>A≥An | M=80% | |
| A $\mathrm{M} = 0\%$ | M=0% | |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解除限售/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归属事宜。若各解除限售/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七)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如下所示:
| 年度考核结果 | A | B | C | D |
| 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 100% | 80% | 50% | 0%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5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13日,公司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也未收到其他任何反馈。2025年8月14日,公司披露了《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40)。
3、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43)。
4、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认同意以2025年8月27日为授予日。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向5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104.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5年10月17日。
6、2026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三)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5年8月27日作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22.5万股,授予价格为13.55元/股(调整前)。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6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需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3.55元/股调整为13.45元/股。
2、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2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B”,归属比例为80%,上述2名激励对象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0.4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无差异。
二、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情况
(一)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0.8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对应的可归属比例为50%。
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5年8月27日,因此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8月27日至2027年8月26日。
(三)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 是否满足归属条件的说明 | ||||
|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 ||||
|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 ||||
| 3、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本次拟归属10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任职期限要求。 | ||||
|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在2025年-2026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的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2,266,772,427.26元,较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32.79%,达到了公司层面第一个归属期目标值的要求,公司层面归属比例(M)为100%。 | ||||
| 营业收入(A) |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
|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 | ||||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M) | ||||
| A≥Am | M=100% | ||||
| Am>A≥An | M=80% | ||||
| A=M=0% | M=0% | ||||
|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 |||||
| 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所示: | 本激励计划中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0名激励对象中,8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A,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2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 | ||||
| 年度考核结果 | A | B | C | D | |
| 归属比例 | 100% | 80% | 50% | 0% | |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 |||||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中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 | |||||
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0.85万股。
(四)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鉴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B”,归属比例为80%,上述2名激励对象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0.4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三、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5年8月27日
2、归属数量:10.85万股
3、归属人数:10人
4、授予价格:13.45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人员类别 | 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第一期可归属数量(万股) | 本次可归属数量占已授予股票总量的比例 | 本次可归属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
| 核心员工 | 22.50 | 10.85 | 48.22% | 0.05% |
| 合计 | 22.50 | 10.85 | 48.22% | 0.05% |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1、授予日:2025年8月27日
2、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年10月19日
(二)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0.8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5%
(三)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人数:10人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外设置禁售期。
(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9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C10311号),对公司截至2026年9月18日止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认购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6年9月18日止,公司应收股权激励认缴股款合计人民币1,459,325.00元,已收到10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108,500股股票的认缴股款,合计人民币1,459,325.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08,500.00元。投资者全部以货币出资。截至2026年9月18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4,748,500.00元,股本为人民币234,748,500.00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10月19日。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归属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单位:股
| 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变动后 | |
| 股份数量 | 234,640,000 | 108,500 | 234,748,500 |
本次首次授予部分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08,500股如全部完成归属登记,公司总股本将由234,640,000股增加至234,748,500股。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办理股份归属登记完成后,总股本将由234,640,000股增加至234,748,500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人数、数量及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5、《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归属及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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