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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盟科技: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 年10 月19 日

2.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归属人数:11,066,760 股、438 人

3.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除高管锁定股外无其他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本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目前,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4 年9月1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59 元/股。

(三)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本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占本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胡忠华董事长、总裁344.008.85%0.43%
叶晓虎董事、高级副总裁152.003.91%0.19%
车海辚董事、首席财务官120.003.09%0.15%
葛婧瑜董事会秘书44.001.13%0.06%
骨干业务(技术)人员(475人)3228.0083.02%4.04%
合计3888.00100.00%4.8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1. 有效期

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 个月。

2. 归属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五)业绩考核要求

1.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要求如下: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3.50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5.30亿元,且2025年净利润为正数。
第三个归属期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7.40亿元,且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0.6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是指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2)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B、C 和D五个等级。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前提下,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最终可归属数量,具体如下:

考核结果A、B+和BCD
归属比例100%50%0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情况下,个人当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数量×个人层面业绩考核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4 年 9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 年9月25 日为授予日,向479 名激励对象授予3,888.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59 元/股。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 2025 年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1)因2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24,800股作废失效;1名激励对象身故,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持有,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按照身故前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再纳入归属条件。激励对象人数由 479人调整为452人,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8,880,000股调整为37,755,200股。

(2)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452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股票数量合计为11,313,360 股。

2. 2026 年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1)因激励对象中有 14 名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44,000 股作废失效,激励对象人数由 452 人调整为438人,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7,755,200 股调整为36,919,200 股;

(2)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438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股票数量合计为

11,066,760 股。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董事会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关于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 年8月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二)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9月25 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为2026 年9月26 日至2027 年9月25 日。

(三)董事会关于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说明如下:

1.公司层面归属条件

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是否满足归属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5.30亿元,且2025年净利润为正数。注:“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净利润”是指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6TJAA1B0129《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4148亿元,净利润为906.82万元。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已成就。

2、根据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个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是否满足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个人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438名在职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如下:436名考核结果为A、B+或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合计归属11,057,760股;2名考核结果为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50%,归属9,000股。
考核结果A、B+和BCD
归属比例100%50%0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情况下,个人当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数量×个人层面业绩考核归属比例。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已经达成,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根据其个人考核结果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四)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处理

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和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个人考核结果:2 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 C,个人层面业绩考核归属比例为 50%,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000 股,作废失效。

三、本次归属具体情况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二)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日:2026 年10 月19 日

(三)归属数量:11,066,760 股

(四)归属人数:438 人

(五)归属价格:2.59 元/股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胡忠华董事长、总裁3,440,0001,032,00030.00%
2叶晓虎董事、高级副总裁1,520,000456,00030.00%
3车海辚董事、首席财务官1,200,000360,00030.00%
4葛婧瑜董事会秘书440,000132,00030.00%
小计6,600,0001,980,00030.00%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胡忠华 董事长、总裁 3,440,000 1,032,000 30.00% 2 叶晓虎 董事、高级副总裁 1,520,000 456,000 30.00% 3 车海辚 董事、首席财务官 1,200,000 360,000 30.00% 4 葛婧瑜 董事会秘书 440,000 132,000 30.00% 小计 6,600,000 1,980,000 30.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骨干业务(技术)人员(434人)30,319,2009,086,76029.97%
小计30,319,2009,086,76029.97%
合计(438人)36,919,20011,066,76029.98%

(七)放弃权益的处理:不适用。

三、本次归属具体情况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日:2026 年10 月19 日 (三)归属数量:11,066,760 股 (四)归属人数:438 人 (五)归属价格:2.59 元/股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如下: 序 号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 票数量(股) 本次可归属限制 性股票数量(股) 本次归属数量 占已获授限制 性股票的比例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6 年10 月19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数量为11,066,76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1.3652%。

(三)本次股票归属后,不另外设置禁售期。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 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26TJAA1B0243 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 2026 年 9 月 18 日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截至 2026年9月18 日止,公司实际收到438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共计人民币 28,662,908.40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11,066,76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7,596,148.40 元。公司本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21,688,647 元。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完毕。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单位:股

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
股份数量810,621,88711,066,760821,688,647

(二)本次股份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10,621,887 股增加至821,688,647 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股份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股份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于2026 年8月25 日出具《关于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作废的原因符合《管理办法》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三)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

律意见书》

(四)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特此公告。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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