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徐缓先生、谢小梅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且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徐缓先生、谢小梅女士分别持有公司股份72,041,919 股、40,064,4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11.16%、6.21%。上述股份一部分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该部分股份已于 2018 年12 月 10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一部分来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另外一部分来源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缓先生和谢小梅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其中徐缓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3,025,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谢小梅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6,453,4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目前徐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9,135,0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16%,谢小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3,61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1%。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徐缓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____ |
| 持股数量 | 72,041,919股 |
| 持股比例 | 11.16%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29,251,173股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380,500股其他方式取得:41,410,246股 |
| 股东名称 | 谢小梅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其他:____ |
| 持股数量 | 40,064,480股 |
| 持股比例 | 6.21%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15,268,500股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029,100股其他方式取得:23,766,880股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 第一组 | 徐缓 | 72,041,919 | 11.16% | 徐缓先生与谢小梅女士为夫妻关系,二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谢小梅 | 40,064,480 | 6.21% | 徐缓先生与谢小梅女士为夫妻关系,二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 合计 | 112,106,399 | 17.37% | —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股东名称 | 徐缓 |
|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 2026年6月27日 |
| 减持数量 | 13,025,800股 |
| 减持期间 | 2026年8月31日~2026年9月29日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大宗交易减持,13,025,800股 |
| 减持价格区间 | 14.39~20.10元/股 |
| 减持总金额 | 213,879,512元 |
| 减持完成情况 | 已完成 |
| 减持比例 | 2.02% |
| 原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2% |
| 当前持股数量 | 59,135,019股 |
| 当前持股比例 | 9.16% |
| 股东名称 | 谢小梅 |
|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 2026年6月27日 |
| 减持数量 | 6,453,480股 |
| 减持期间 | 2026年7月22日~2026年8月31日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6,453,480股 |
| 减持价格区间 | 13.70~18.47元/股 |
| 减持总金额 | 108,198,460元 |
| 减持完成情况 | 已完成 |
| 减持比例 | 1% |
| 原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1% |
| 当前持股数量 | 33,611,000股 |
| 当前持股比例 | 5.21% |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1、公司于近日收到徐缓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及《关于超额减持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及致歉声明》,徐缓先生减持计划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2,906,960 股,在执行已披露减持计划过程中,因券商交易软件系统显示的可出售股份数量超出已披露减持计划上限,导致当日实际减持数量超出已披露减持计划上限118,840 股。
上述情况为徐缓先生误操作所致,非主观故意、非窗口期、无内幕交易,徐缓先生对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今后其将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履行减持计划,同时加强证券账户的管理,审慎操作,并事先与公司证券部保持充分沟通,信守承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徐缓先生已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将本次超计划减持所涉股份 118,900 股(以 118,840 股取100 股的整数倍)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予以购回,此部分股份购回未产生任何收益。
3、公司董事会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相关操作情况。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组织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再次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要求相关人员自身及其亲属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详见“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之“(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详见“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之“(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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