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和微信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 2 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徐缓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已于 2026 年7 月7日披露,并经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目前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同意后方可实施。
鉴于前任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考虑公司业务经营及本次发行项目推进需要,根据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本次变更前,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为曹玮、邹阳;变更后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为陈勇、谢娟娟。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7)。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2026 年10 月 29 日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98)。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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