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及赎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bullet 本次统计期间:2026 年 9 月 1 日——2026 年 9 月 30 日bullet 投资种类: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bullet 投资金额:人民币23,000 万元(不含国债逆回购)
bullet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 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继续保持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程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500 万元(含)暂时闲置的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6 年7月 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并于2026 年7月 27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程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 亿元(含)暂时闲置的2026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bullet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仍可能存在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变化、操作风险等因素引起理财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本次现金管理投资金额:人民币23,000 万元(不含国债逆回购)。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于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26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088 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800.00万张,共计募集资金 80,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1,2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8,80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于2021 年12 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148.93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651.0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3-81号)。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33 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3,010,2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0,102.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8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29,302.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203.31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9,098.6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出具容诚验字[2026]215Z0026 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 发行名称 | 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1年12月28日 | ||
| 募集资金总额 | 80,000.00万元 | ||
| 募集资金净额 | 78,651.07万元 | ||
| 超募资金总额 | 不适用□适用, 万元 |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项目名称 | 累计投入进度(%)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 机加工扩产升级及部件产业链延伸项目 | 101.35 | 2026年4月 | |
| 铸造产线智能化升级与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 86.98 | 2026年4月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07 | 不适用 | |
|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 □是否 | ||
注:累计投入进度为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 发行名称 | 2026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6年6月12日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30,102.00万元 | ||
| 募集资金净额 | 129,098.69 万元 | ||
| 超募资金总额 | 不适用□适用, 万元 |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项目名称 | 累计投入进度(%)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 智能家居零部件产能提升项目 | - | 2027年12月 | |
| 汽车零部件产能提升项目 | - | 2027年12月 | |
| 工程机械零部件产能升级项目 | 2027年12月 |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 35.30 | 不适用 | |
|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 □是否 | ||
注:累计投入进度为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产品为低风险型、短期理财产品。公司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各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本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实施,主要购买的为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如下:
| 产品名称 | 受托方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期限 | 投资金额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是否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 | 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A48456期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50天 | 8,000万元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2.05% | 否 | 是 | 否 |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A48456期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50天 | 15,000万元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2.05% | 否 | 是 | 否 |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1、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2、2026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
| 序号 | 现金管理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本金金额 |
| 1 | 国债逆回购 | 截至统计期末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购买国债逆回购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 6,841.80 万元,实际产生收益 62.32万元,目前未到期金额为3,329.90万元。 | |||
| 合计(不含国债逆回购) | - | ||||
| 1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6,841.80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1.57 | ||||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0.11 | ||||
|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 | 5,500.00 | ||||
|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 3,329.90 | ||||
|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 2,170.10 | ||||
单位:万元
| 序号 | 现金管理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本金金额 | |
| 1 | 收益凭证 | 50,000.00 | - | - | 50,000.00 | |
| 2 | 结构性存款 | 23,000.00 | - | - | 23,000.00 | |
| 3 | 国债逆回购 | 截至统计期末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购买国债逆回购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105,807.80万元,实际产生收益132.11万元,目前未到期金额为30,196.10万元。 | ||||
| 合计 (不含国债逆回购) | 73,000.00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105,821.80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24.27 | |||||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0.24 | |||||
|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 | 120,000.00 | |||||
|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 103,196.10 | |||||
|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 16,803.90 | |||||
注:上述“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数据分别为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继续保持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程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500 万元(含)暂时闲置的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6 年7月 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并于2026 年7月 27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程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 亿元(含)暂时闲置的 2026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流动性好、期限短的产品;
3、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资金运营平台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6年6月30日 |
| 资产总额 | 6,851,018,794.69 | 8,322,381,673.86 |
| 负债总额 | 2,218,061,221.67 | 3,455,668,968.4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360,253,822.64 | 4,582,655,788.37 |
| 2025年1-12月 | 2026年1-6月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633,326.36 | -89,524,238.88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合计23,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 13.25% 。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资金相应计入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中介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就公司使用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2026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已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2026 年 7 月 9 日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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