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8 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10 月 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10月8 日9:15 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平区望梅路 1588 号1014 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海山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7 人,代表股份202,316,1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2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5 人,代表股份202,315,7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206%。
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9,891,0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13%;反对2,33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0%;弃权 9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6%。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996,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033%;反对2,33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007%;弃权 9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6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浙江六和(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六和(宁波)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浙江六和(宁波)律师事务所关于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6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8 日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