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公司关联方无偿赠与股权资产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分别于 2026年 8 月 10 日、8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公司关联方无偿赠与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和升”)将其子公司沈阳和怡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和怡”)持有的南京兰埔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埔成”)15%股权不可撤销地、无偿、无条件赠与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兰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兰埔”)。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6 年8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接受公司关联方无偿赠与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6)。
一、进展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8 日收到南京市江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登记通知书》(320101150190 登字[2026]第 09290246 号),经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登记核准,沈阳和怡所持有的兰埔成15%股权已于2026 年9月29 日过户至上海兰埔名下,兰埔成已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至此,本次受赠资产的相关手续全部办理完毕。
2、2026 年9月20 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向本公司出具了《承诺函》,大连和升承诺如下:
“根据浙江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赠与涉及的南京兰埔成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浙联评报字[2026]第 517 号),兰埔成在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12月31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账面值为 24,349.36 万元,评估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价值为 77,900.00 万元,评估增值 53,550.64 万元,增值率 219.93%。鉴于本次评估增值金额较大,本公司承诺,自目标股权变更登记至上海兰埔名下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如经审计确认目标股权的可收回金额低于上述评估值计算的价值,为避免因捐赠股权价值变动导致新大洲出现净资产为负的情形,本公司承诺将通过且不限于债务豁免、现金赠予或其他方式消除上述赠予股权价值变动的影响。
本承诺函本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备查文件
1. 南京市江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登记通知书》(320101150190 登字[2026]第 09290246 号);
2.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函》。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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