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开户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我的

新金路: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9 月 17 日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9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期间: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7日。

3、公示方式:内部张贴激励对象名单。

4、反馈方式:公示期间,公司(含子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现场沟通等方式向公司证券投资部进行反馈,由公司证券投资部向公司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反馈有关情况,公司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所提出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二、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对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的身份证件、与公司(含子公司)签署的劳动/劳务/聘用合同、于公司(含子公司)的任职情况等有关信息进行核查。

三、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结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列入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具体条件。

2、拟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九日

原文链接
多空观点 观点仅供交流,不构成投资建议
点赞
踩一踩
收藏
分享

评论 (0)

0/200
声明:社区内容仅代表用户个人观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