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6 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结果: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410.6693 万份,实际可行权期间为 2025 年 7 月 26 日至 2026 年 7 月 25 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6 年第三季度,共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4.9350 万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1.2017%。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结果: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54.6966 万份,实际可行权期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6 年 12 月 19 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6 年第三季度,共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0.1000 万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0.1828%。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60.6659 万份,实际可行权期间为 2025 年 7 月 26 日至 2026 年 7 月17 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6 年第三季度,共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0.0686 万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0.1131%。
本次激励计划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次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5日,公司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2年7月1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2年7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2年7月26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2年
7月26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拟授予312名激励对象408.10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2年12月20日为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拟授予125名激励对象62.30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23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23 年11 月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一致通过,认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4 年5 月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24 年7 月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认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24 年8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1、202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2、2025 年4月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 年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3、2025 年6月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4、2025 年6月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5、2025 年11 月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购买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购买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6、2025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7、2026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8、2026 年5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9、2026 年8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行权数量
1、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情况
| 姓名 | 职务 | 本次可行权数量(份) | 2026年第三季度行权数量(份) | 截至2026年9月30日累计行权数量(份) | 累计行权数量占可行权数量的比例 |
| 第一类激励对象 | |||||
| 季德海 | 副总经理 | 118,541 | 25,000 | 25,000 | 21.0897% |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143人 | 2,626,823 | 24,200 | 2,626,823 | 100% | |
| 第二类激励对象 | |||||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51人 | 475,222 | 0 | 475,222 | 100% | |
| 第三类激励对象 | |||||
| 谈最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59,270 | 0 | 0 | 0.0000% |
| 刘书剑 | 董事会秘书 | 44,453 | 0 | 0 | 0.0000% |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73人 | 782,384 | 150 | 774,975 | 99.0530% | |
| 合计 | 4,106,693 | 49,350 | 3,902,020 | 95.0161% | |
2、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情况 3、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情况
| 姓名 | 职务 | 本次可行权数量(份) | 2026年第三季度行权数量(份) | 截至2026年9月30日累计行权数量(份) | 累计行权数量占可行权数量的比例 |
| 第一类激励对象 | |||||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69人 | 506,466 | 1,000 | 493,528 | 97.4454% | |
| 第二类激励对象 | |||||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1人 | 5,292 | 0 | 5,292 | 100% | |
| 第三类激励对象 | |||||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11人 | 35,208 | 0 | 35,208 | 100% | |
| 合计 | 546,966 | 1,000 | 534,028 | 97.6346% | |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79人 | 457,686 | 0 | 433,244 | 94.6597% | |
| 第二类激励对象 | |||||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3人 | 17,800 | 0 | 17,800 | 100% | |
| 第三类激励对象 | |||||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26人 | 131,173 | 686 | 127,057 | 96.8622% | |
| 合计 | 606,659 | 686 | 578,101 | 95.2926% | |
注:由于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需在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以上行权数据为截至2026年9月30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数据。
(二)行权股票的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行权人数
截至2026年9月30日,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可行权期共267人行权并完成登记;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可行权期共79人行权并完成登记;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第二个可行权期共98人行权并完成登记。
三、本次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公司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二)本次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截至2026年9月30日,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上市流通数量为13,018,310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数 | 本次变动后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73,231,036 | 51,036 | 1,273,282,072 |
| 总计 | 1,273,231,036 | 51,036 | 1,273,282,072 |
四、本次激励计划行权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累计过户登记股份为3,988,336股,共募集资金337,054,275.36元;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累计过户登记股份为2,661,751股,共募集资金224,214,625.59元;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累计过户登记股份为3,852,670股,共募集资金220,861,166.27元;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累计过户登记股份为558,077股,共募集资金47,163,123.18元;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累计过户登记股份为427,582股,共募集资金33,637,340.73元;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累计过户登记股份为533,028股,共募集资金30,110,562.48元;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累计过户登记股份为368,415股,共募集资金31,048,237.65元;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累计过户登记股份为577,415股,共募集资金33,019,178.48元。
该项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本次激励计划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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