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10 月16日上午 10 时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6 年10 月9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 8 名,董事张和君、张栋斌、ZHANG DONGYE、谈最、朱一鸿、诸成刚、沙亮亮、乐静娜以现场参会形式参加了会议。会议达到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法定董事人数。
本次会议由张和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目前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39.10 元/股调整为37.50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5)。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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