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33 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31.40 元/股(含)
●调整前回购股份数量:75.19 万股-150.38 万股(依照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调整后回购股份数量:76.10 万股-152.21 万股(依照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价格和数量调整起始日期:2026 年10 月16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月 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3 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 年9月17 日、2026 年9 月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64)、《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66)。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原因
公司分别于2026 年 8月26日、2026 年9 月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6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已于 2026年10 月14 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及《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规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调整
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33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1.40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6 年10 月16 日生效。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33-1.6)÷(1+0)=131.40 元/股。
按调整后的价格上限131.40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6.10万股-152.21万股。具体股份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和数量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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