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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博特科: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及5%整数倍的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触及1%及 5%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为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167,608,111股增加至179,484,111股(行使超额配股权之前),导致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元颉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颉昇”)、实际控制人戴军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宁波科骏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科骏”)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股比例由 31.4629%被动稀释至 29.3811%,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及5%整数倍。

2、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股东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9月 29日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67,608,111股增加至 179,484,111股(行使超额配股权之前),元颉昇、戴军先生及宁波科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由 31.4629%被动稀释至 29.381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9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挂牌并上市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本次权益变动触及 1%整

数倍及5%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苏州元颉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唯正路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2戴军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3宁波科骏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335号2379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9月29日
权益变动过程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7,608,111股增加至179,484,111股(行使超额配股权之前),致使公司控股股东元颉昇、实际控制人戴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科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有股份比例由31.4629%被动稀释至29.3811%,触及1%整数倍及5%整数倍。
股票简称罗博特科股票代码300757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种类变动股数(股)变动比例(%)
元颉昇A股0被动稀释比例1.56%
戴军A股0被动稀释比例0.26%
宁波科骏A股0被动稀释比例0.26%
合计0被动稀释比例2.08%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因公司发行H股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元颉昇合计持有股份3,965.724023.663,965.724022.1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965.724023.663,965.724022.1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00
戴军合计持有股份659.34083.93659.34083.6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64.83520.98164.83520.92
有限售条件股份494.50562.95494.50562.76
宁波科骏合计持有股份648.37403.87648.37403.6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48.37403.87648.37403.61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不适用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不适用

注:上述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原因系公司控股股东元颉昇、实际控制人戴军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宁波科骏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公司控股股东元颉昇、实际控制人戴军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宁波科骏做出的相关承诺。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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