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开户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我的

罗博特科: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不动产暨新增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不动产

暨新增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博特科”“上市公司”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不动产暨新增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出于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ficonTEC Service GmbH(以下简称“FSG”)与 Mato Immo GmbH(以下简称“Mato”)拟签订《不动产购买协议》,双方约定:FSG 向 Mato 支付 980 万欧元,用于购买 Mato 位于德国阿希姆的三处不动产:位于 Rehland 8 的工厂、位于 Im Finigen 3 的办公楼及位于 Rehland 10的建设用地,该不动产将用于 FSG 生产和办公。

交易对方 Mato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Torsten Vahrenkamp 先生持有 50% 股权并担任管理董事的 ELAS Technologies Investment GmbH(以下简称“ELAS”)之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基于谨慎性原则,关联董事 Torsten Vahrenkamp 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Mato Immo GmbH

2、注册地址:Caffamacherreihe 5, 20355 Hamburg

3、管理董事:Torsten Vahrenkamp、Matthias Trinker、Anja Zühlsdorf

4、注册资本:25,000 欧元

5、经营范围:收购及管理不动产

6、经公司查询,上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Mato 的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1ELAS Technologies Investment GmbH100.00%

8、Mato 的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 Mato 管理层提供的资料,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千欧元

财务数据2025/12/31 (2025年度)2026/9/30(2026年1-9月)
总资产10,642.8011,740.93
净资产243.13259.91
营业收入817.52402.63
净利润120.32122.18
以上财务数据是否经审计香香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Mato的未经审计单体报表数。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 Mato 持有的位于德国阿希姆的三处不动产,目前为 FSG租赁使用,用于办公及生产,其中位于 Im Finigen 3 的办公楼,土地面积 6,921.00平方米、使用面积约 2,184.97 平方米;位于 Rehland 8 的工厂,土地面积 7,280.00平方米、使用面积约 3,590.06 平方米;位于 Rehland 10 的建设用地,土地面积2,443.00 平方米。合计市场评估价值取整后为 1,016.20 万欧元,交易总价为 980万欧元。

根据拟签订的《不动产购买协议》内容,该交易标的权属清晰,存在抵押、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但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Mato 承诺在该交易标的办理产权过户前,不存在任何权利负担,不存在其他第三人权利,保证交易顺利进行。

四、本次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标的的价格依据为德国 Sachverständigenbüro Abkemeier 评估事务所出具的以 2026 年 10 月 14 日为基准日的三份不动产市场价值评估报告,报告编号分别为:2026 PGK 10 11 CA、2026 PGK 10 12 CA、2026 PGK 10 13 CA。本次评估对象为 Mato 持有的位于德国阿希姆的三处不动产:位于 Rehland 8 的工厂、位于 Im Finigen 3 的办公楼及位于 Rehland 10 的建设用地。评估事务所按照德国《建筑法典》规定的评估程序,对两处已建成不动产采用收益法、对未开发不动产采用土地价值法,对上述不动产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10 月 14 日,Rehland 8 工厂的评估市场价值取整后为 464 万欧元;Im Finigen 3 办公楼的评估市场价值取整后为 540 万欧元;Rehland10 建设用地的评估市场价值取整后为 12.2 万欧元。

根据上述评估结果,经过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中拟购买不动产的交易价格为980 万欧元。

上述交易标的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主体

买方:FSG

卖方:Mato

2、主要条款

买卖双方约定 FSG 向Mato 支付 980 万欧元,用于购买 Mato 位于德国阿希姆的三处不动产。在付款安排上,买方应在收到公证人向各方出具的书面确认书(包括但不限于无优先购买权证明等)后一周内支付剩余尾款;在交付安排上,标的资产的实物交付以交易对价全额到账为前置条件,且双方现有的租赁关系自不动产所有权正式转移时自动终止。交易税费方面,除合同特别约定外,本次交易的公证费、土地登记簿变更费、注销预告登记费等所有官方费用和支出均由买方承担。

3、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财产所在地的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购买不动产未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上保持独立,不存在与关联方产生同业竞争的可能性,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拟购买不动产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境外发行外资股(H 股)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对行业和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共同期许,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FSG 的经营发展需要,FSG 与 Mato 签订《不动产购买协议》,购买 Mato 位于德国阿希姆的三处不动产,该不动产将用于 FSG 生产和办公,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保障 FSG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的现金流转、财务状况等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购买关联方不动产事项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交易各方均具备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宏观环境、行业政策等变化以及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合同最终的执行情况,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 年初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合并口径)与 Mato(含受同一主体控制的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182.17 万欧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

九、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购买不动产暨新增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购买不动产暨新增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依据,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 FSG购买Mato 的不动产。公司本次购买不动产暨新增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 Torsten Vahrenkamp 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十、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购买不动产暨新增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八次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其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相关交易事项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的原则,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不动产暨新增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不动产暨新增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图1 图2 图3
原文链接
多空观点 观点仅供交流,不构成投资建议
点赞
踩一踩
收藏
分享

评论 (0)

0/200
声明:社区内容仅代表用户个人观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