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中期现金分红比例不影响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 年)》中承诺的年度现金分红比例。
一、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6年6月30日,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为人民币 6,959,500,459.03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 元(含税)。截至2026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8,074,538,502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49,690,005.26 元(含税)。
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年度股东会对中期分红的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批准。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3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开展2026 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
2026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开展2026 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在2026年半年度,结合累积未分配利润与当期实现的归属上市股东净利润进行分红,以截止2026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上市股东净利润的 30%(合并报表口径)。
2026 年8 月27 日上午,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兼顾了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利益,是践行公司发布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重视投资者体验、积极回报股东的具体体现,符合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议案的授权。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 年8 月26 日下午,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境外利润汇回的税务影响、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将根据公司资金安排尽快实施。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31 日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