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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轮船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bullet 是否需要履行审议程序:本次签署的相关合同系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所涉及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本次签署的相关合同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

bullet 特别风险提示:由于该合同履行期较长,合同履行可能受到国际航运市场变化、客户需求、汇率波动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月21 日发布了《招商轮船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参与西芒杜项目并拟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号)。披露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香港明华船务有限公司(下称:“香港明华”)拟与客户签

署《长期运输协议》。

2026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董事会授权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可以与客户签署VLOC散货船舶的 25年长期运输协议。董事会决议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6 年7月29 日发布的《招商轮船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号)。

近日,香港明华与客户签署了 6 艘 VLOC 散货船舶 25 年期的《长期运输协议》。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6 艘VLOC船舶25 年长期运输协议;

2、合同金额:总金额预计不低于28 亿美元;

3、签约对方:交易对方为铁矿石贸易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根据香港明华与客户的约定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豁免披露交易对方相关信息;

4、合同履约期限:25年。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香港明华签署的25 年长期运输协议,是香港明华深度参与西芒杜项目的第一步,为双方进一步建立紧密协作、扩大互利共赢的长期合作关系奠定坚实基础,符合招商轮船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干散货船队的内生式发展和质量提升,有助于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的提升,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由于合同履行期较长,公司将根据收入准则分期确认收入,对本公司当期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该合同履行期较长,对公司单一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有限。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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