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6-104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 | 2026年8月6日 |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 | 3,198.39 万股 |
一、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期基本情况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方式为\_第一类限制性股票\_,股份来源为\_发行股份\_,拟授予的权益数量为\_不超过 3,730 万股\_,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_0.4359%\_。其中,首次授予的权益数量为\_不超过 3,730 万股\_,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_0.4359%\_;预留授予的权益数量为\_0\_,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_0\_。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4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 授予日 | 2026/6/26 |
| 授予数量 | 3,198.39万股 |
| 授予人数 | 1,351人 |
| 授予价格 | 10.03元/股 |
| 股票来源 | ☑发行股份□回购股份□其他 |
2026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满足,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6年6月26日,授予1,479名激励对象3,587.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38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6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5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根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03元/股。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1,479人,实际授予数量与登记数量产生差异的原因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资金缴纳过程中,共有1,351名激励对象实际进行认购,其中6名激励对象进行了部分认购,12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未参与认购。因此本公司本次实际向1,351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3,198.39万股限制性股票。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姓名 | 职务 | 授予数量(万股) | 占股权激励计划总量的比例 | 占授予时总股本的比例 |
|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351人) | 3,198.39 | 100% | 0.37% |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A股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时公司股份总数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根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不超过3,73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实际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为3,198.39万股,剩余部分不再授出。在本次授予后,未来根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可授出的股份数目为0股。
三、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二)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次激励计划进行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所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或用于担保、质押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三)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6、2027两个会计年度,根据每个考核年度业绩目标达成率(P)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的比例(X),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图所示:
| 绩效指标选取 | 销售量 | 净利润 |
| 各绩效指标权重 | 50% | 50% |
| 业绩目标达成率(P) | Σ(绩效指标实际达成值/绩效指标目标值)×绩效指标权重 |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2026年公司汽车销量不低于180万辆 | 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100亿元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2027年公司汽车销量不低于216万辆 | 2027年净利润不低于150亿元 |
注:以上“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上“销量”是指公司年报披露的全年销量。
| 考核指标 | 年度业绩目标达成结果 |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
| 业绩目标达成率(P) | P ≥100% | X=100% |
| 80%≤P<100% | X=P | |
| P<80% | X=0 |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若本激励有效期内任何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当期可申请解除限售的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到下一年解除限售,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C、D、E六个档次,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 年度绩效评价结果 | A | B | C+ | C | D | E |
|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 | 100% | 100% | 90% | 80% | 0% | 0% |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比例=当期可解除限售比例×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四、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中喜验资2026Y00090号的《验资报告》,截至2026年7月16日,本公司收到1,351位激励对象以货币出资的认购款320,798,517.00元。其中,计入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31,983,9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288,814,617.00元,变更后的累计注 册资 本为 人民 币 8,585,400,571.00 元, 实收 资本 ( 股本 ) 人民 币8,585,400,571.00元。
五、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3,198.39万股,于2026年8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六、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由8,553,416,671股增加至8,585,400,571股。本次授予前,本公司控股股东为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9.80%;本次授予完成后,本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9.58%。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类别 | 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变动后 |
| 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 | 14,476,993 | 31,983,900 | 46,460,893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 | 6,220,163,678 | 0 | 6,220,163,678 |
| H股 | 2,318,776,000 | 0 | 2,318,776,000 |
| 总计 | 8,553,416,671 | 31,983,900 | 8,585,400,571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本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320,798,517.00元,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九、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以授予日A股股票收盘价为基础,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授予价格。
根据上述测算,预计授予限制性股票2026年-2028年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币种:人民币
|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预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 2026年(万元) | 2027年(万元) | 2028年(万元) |
| 3,198.39 | 15,096.40 | 4,976.84 | 7,797.04 | 2,322.52 |
说明:
(1)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来未解除限售的情况。
(2)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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