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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义乌经开)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鼎股份

股票代码:601113

信息披露义务人:真爱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北苑街道雪峰西路751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义乌真爱数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总部经济园B7 幢14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郑扬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后宅街道\*\*\*\*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零二六年五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方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录 …… 2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及控制关系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 1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违法违规情况 …… 11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11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 12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 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情况 …… 12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履行程序 …… 13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13

二、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 13

三、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 13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的外部批准 …… 13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15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15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15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主要协议 …… 15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标的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 21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22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23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23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23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计划……23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23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24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重大调整的计划……24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24

第七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25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25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影响……25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27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27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交易……27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安排……27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27

第九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29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2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29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30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30

二、合并利润表……32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33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35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36

一、备查文件目录……36

二、备置地点……36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 3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 3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 40

财务顾问声明 …… 41

财务顾问声明 …… 42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4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指《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真爱集团指真爱集团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指义乌真爱数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郑扬先生
华鼎股份、上市公司指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真爱数智指义乌真爱数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义乌经开指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指真爱集团通过其控制的企业真爱数智向义乌经开购买华鼎股份股票的行为
国投证券/财务顾问指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 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真爱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真爱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749849022D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北苑街道雪峰西路751号
成立日期2003年4月10日
营业期限2003年4月10日至2033年4月9日
法定代表人郑期中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期中
股东情况郑期中持股65.00%,刘元庆持股20.00%,刘忠庆持股15.00%
注册资本54,078.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经营;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染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颜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皮革销售;玩具销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物业管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开发;服装制造;服装服饰批发;塑料制品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门窗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针纺织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实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义乌真爱数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义乌真爱数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义乌真爱数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DLFW439C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总部经济园B7幢14楼(自主申报)
成立日期2024年5月11日
营业期限2024年5月11日至2032年5月10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真爱集团有限公司
出资额35,988.00万元
出资比例真爱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占比51.00%,义乌市数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占比49.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郑扬先生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郑扬先生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郑扬
曾用名郑修扬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782**********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后宅街道****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控制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真爱集团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

图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义乌真爱数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

图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郑期中先生持有真爱集团65%的股权,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真爱集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真爱集团持有真爱数智 51%的合伙份额且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郑扬先生为自然人,不适用股权控制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华鼎股份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外,真爱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情况经营范围
1浙江真爱置业有限公司10,000.00真爱集团持股100.00%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浙江真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0.00真爱集团持股100.00%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义乌真爱数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988.00真爱集团出资51.00%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浙江真爱能源管理有限公司2,675.00真爱集团持股100.00%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科技中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义乌市真爱新能源有限公司5,000.00浙江真爱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3.40%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热力生产和供应;生物质燃料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金华市吉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0.00真爱集团持股100.00%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面料纺织加工;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颜料制造;颜料销售;染料销售;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面料印染加工;服装服饰批发;针纺织品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纺纱加工;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饰制造;服装制造;服装辅料制造;服装辅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浙江真爱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000.00真爱集团持股100.00%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礼品花卉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美发饰品销售;珠宝首饰批发;日用百货销售;玩具销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五金产品批发;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染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颜料销售;日用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门窗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建筑陶瓷制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经营;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消防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义乌市巽帆织带有限公司200.00义乌市真爱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织带、服装制造销售;玩具、日用百货、工艺品、饰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真爱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真爱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期中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信息如下所示: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情况经营范围
1义乌博信投资有限公司1,080.00郑期中持股65.00%实业投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信息产业投资、新能源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1)义乌真爱数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真爱数智不存在控制的企业。真爱数智为有限合伙企业,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真爱集团,真爱集团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详见“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及控制关系”之“(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之“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2)郑扬先生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郑扬先生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

说明

真爱集团成立于2003 年4月10 日,拥有的主要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实业投资,真爱集团旗下公司主要涵盖差异化纤维、房产投资等产业板块。

真爱集团最近三年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资产总额985,060.52937,057.00988,153.47
负债总额504,337.77425,680.12520,968.48
所有者权益总额480,722.75511,376.88467,184.99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579,312.30864,039.571,044,663.06
利润总额42,070.3942,947.9041,554.33
净利润38,477.1249,565.3136,827.29

注:2023 年度-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浙江至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违法违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真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真爱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郑期中董事长男中国浙江省金华市否
郑扬董事男中国浙江省金华市否
刘忠庆董事男中国浙江省金华市否
郑博董事男中国浙江省金华市否
刘元庆董事、经理男中国浙江省金华市否
刘劲松监事男中国浙江省金华市否
刘立伟监事男中国浙江省金华市否
李秀红监事女中国浙江省金华市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二)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真爱数智为有限合伙企业,真爱集团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不适用上述情况;郑扬先生为自然人,不适用上述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华鼎股份外,真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真爱数智、郑扬先生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真爱集团持有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股权。除上述情形外,真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持有其他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股份超过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履行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真爱集团希望通过夯实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地位,提升上市公司决策效率,助力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突破产业发展瓶颈,步入新的发展阶段。真爱集团认可华鼎股份在民用锦纶长丝业务领域的领先地位,根据自身战略发展的需要,以产业经营为载体,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逐步实现上市公司价值的提升。

二、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2024 年 11 月 11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真爱集团与上市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拟认购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不超过25,000.00 万股(含本数)股份。本次发行股票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证监许可〔2026805 号)。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拟认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交易安排以及本次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了本次权益变动所需的相关审批程序。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的外部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义乌经开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确认,上述需审批的事项均通过之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真爱集团拟通过本次交易,通过其控制的企业真爱数智向义乌经开购买上市公司 66,255,368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00%)。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真爱集团107,377,2659.72%107,377,2659.72%
真爱数智102,249,8729.26%168,505,24015.26%
郑扬1,038,9000.09%1,038,9000.09%
小计210,666,03719.08%276,921,40525.08%
义乌经开66,255,3686.00%--

本次权益变动前,真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上市公司 210,666,037 股股份(占总股份的比例为19.08%);本次权益变动后,真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上市公司 276,921,405 股股份(占总股份的比例为 25.08%)。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真爱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郑期中先生。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2026 年 5月13 日,真爱集团一致行动人真爱数智与义乌经开签订《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合同》,以5.36 元/股的价格受让66,255,368 股华鼎股份的股权。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主要协议

协议主体与签订时间如下:

甲方(转让方):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义乌真爱数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协议签订时间:2026年 5月13 日

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 定义与释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约定,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如下:

1.义乌产权,是指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股权转让:是指甲方将其持有的标的企业6%股权转让给乙方;

3.转让价款:本合同下甲方就转让所持有的股权,自乙方获得的该股权的对价;

4.重大不利影响,是指在标的企业的财务或业务、资产、财产、收益及前景中发生的,依据合理预计,单独或共同将导致任何改变或影响,而该等改变或影响会对(i)历史的、近期或长期计划的业务、资产、财产、经营结果、标的企业的状况(财务或其它)及前景,(ii)各方完成本合同下拟进行的交易,(iii)标的企业的价值,(iv)或转让方完成本合同下交易或履行其在本合同下义务的能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竞买保证金,指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按照甲方和义乌产权的要求,支付至义乌产权指定银行账户的、作为乙方提出受让意向的担保,并表明其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的10,653.8632 万元人民币;

6.审批机关: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依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审批权限的机关或其地方授权机关;

7.登记机关:指办理上市公司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8.股权转让完成:是指甲乙双方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转让手续;

9.股权交易费用:指转让方和/或受让方或标的企业就转让产权或谈判、准备、签署本合同和/或本合同下的任何文件、或履行、完成本合同下交易而发生的,包括取得必要或适当的任何政府部门或第三方的豁免、同意或批准而发生的费用及支出;以及产权交易机构或中间人费用等所有现款支出和服务费用的总额;

10.交易凭证:指产权交易机构就股权转让事项出具的用于表明已按照交易

规则完成场内交易程序的《交易鉴证书》。

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在本合同中,应适用如下解释规则:

1.期间的计算:如果根据本合同拟在某一期间之前、之中或之后采取任何行动或措施,在计算该期间时,应排除计算该期间时作为基准日的日期。如果该期间最后一日为非工作日,则该期间应顺延至随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终止。

2.货币:在本协议中,凡提及RMB 或人民币时均指中国法定货币。

3.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

第二条 转让标的

1.本合同转让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66,255,368股股份(以下简称“转让标的”)。

2.转让标的上未作过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在该产权上设置质押、或任何影响股权转让的限制。转让标的也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

第三条 标的企业

1.标的企业系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0,415.2226 万元,实收资本110,415.2226 万元,法定代表人:郑期中,住所: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雪峰西路 751 号。

2.除甲方已在公告中披露的事项外,标的企业不存在其他未予披露或遗漏的,或对标的企业及其股权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项。

第四条 转让方式

本合同项下股权交易已于 2026年 4月 20 日至 2026年 5 月6 日经义乌产权公开挂牌,挂牌期间产生 1 个合格竞买人,并于 2026 年5 月7 日以专家评审方式组织实施,由乙方依法作为受让方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

第五条 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

1.转让价格: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转让单价5.36元/股,共计人民币(大写)叁亿伍仟伍佰壹拾贰万捌仟柒佰柒拾叁元整(¥:355,128,773.00 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为: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汇入义乌产权指定银行账户(户名: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120802121910002944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词林支行);乙方向资金结算指定账户支付交易价款的行为,视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款的付款义务。

3.转让价款的清算及划转方式为:在乙方将本合同项下全部转让价款汇入义乌产权指定银行账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义乌产权将全部转让价款汇入甲方指 定 账 户 ( 户 名 : 义 乌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账 号 :15602012010090021321,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义乌营业部)。

4.交易凭证出具前甲乙双方产生争议的,双方均不可撤销的同意义乌产权可暂缓合同项下款项和费用的收取或支付等行为,待处理结果明确后照其办理。

第六条 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股权交易涉及需向证券交易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机关备案或审批的,甲、乙双方应履行或协助履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机关申报的义务。

2.义乌产权在收到甲乙双方签章的本合同、乙方在完成本合同所涉全部款项且甲乙双方均将服务费结清之日(前述三条件均满足)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乙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3.本合同项下的股权交易获得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登记机关办理完毕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视为股权交易完成之日。

4.其他约定:无

第七条 股权交易费用的承担

在本合同项下股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股权交易费用,包括股权变更、过户等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由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并自行办理有关事宜,如果国家有关规定约定不明的,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标的企业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

第九条 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1.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股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2.甲乙双方另有以下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条 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甲方对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和完整的处分权;

2.甲方承诺申请挂牌时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和完整(含有关附件);

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发生效力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4.转让标的未设置任何可能影响股权转让的担保或限制;

5.给予一切合理及必要的协助,以完成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所需的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和变更。

第十一条 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各项授权、审批,以及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3.乙方受让转让标的没有违反对受让方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协议等所有法律文件;

4.乙方承诺所提交的资料和符合受让条件的相关证明均为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和完整(含有关附件),并已知悉有权登记机关关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有关规定,确保自身受让的主体资格和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能符合有权登记机关对公司股东主体资格的要求;

5.乙方承诺因受让转让标的而打入指定账户的转让价款,款项来源真实、合法。如今后因此笔款项发生问题,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承诺本次受让转让标的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非法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购买并持有转让标的的情形;

7.乙方承诺本次交易最终若未能获得甲方或其国资主管单位等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则双方终止交易,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承诺所提交申请材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9.乙方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证券市场失信行为或作为失信主体被惩戒,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经营行为规范且无不良记录。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竞买前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计人民币大写壹亿零陆佰伍拾叁万捌仟陆佰叁拾贰元整(¥:106,538,632.00 元)在本合同生效后转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如乙方不履行合同,则无权请求返还履约保证金;如属甲方不履行合同,应双倍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如因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返还乙方。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一计算。逾期付款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3.甲方无正当事由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转让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一计算。逾期交付超过30 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4.本合同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股权交易标的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5.其他违约责任:无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2)另一方已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3)另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另一方出现本合同第十二条所述违约情形的。

3.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在不影响合同主要条款继续履行的前提下,可以变更本合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送一份至义乌产权备案。

4.本合同解除或变更主要条款的,义乌产权出具的交易凭证失效,甲、乙双方需将此事项通知义乌产权,并将交易凭证交还义乌产权。

第十四条 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及股权交易中的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通知与送达

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方发给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应是书面的,按本合同内所示下列地址发送。通知或信件应由专人送交或通过邮政局传递。派人送交,签收时生效;如邮政局传送,则于送达时视为正式送交。更改地址要在5日之内以书面通知对方,如因一方未通知地址变更导致送达不能或约定地址无人接收通知或信件的,则在一方向约定地址寄送通知或信件之日起第5 日视为送达。

第十六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股权转让公告之日起至股权转让完成前,若标的企业出现分红(送股)或配股,所分红利(红股)或配股权利由乙方享有。若标的企业出现配股,则由乙方决定是否出资参与,甲方应无条件配合;若分红款项已入甲方账户,则由义乌产权在转让价款中扣留相应款项(分红款税后收益),在股权转让完成后返还给乙方。送股(配股)后新增股权应与原交易股权一并无条件过户给乙方。

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变更或补充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变更或补充内容为准。

3.乙方在受让转让标的过程中依照挂牌条件递交的所有报名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本合同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标的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拟转让的标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资金来源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真爱数智与义乌经开签订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合同》,真爱数智受让义乌经开持有的上市公司66,255,368股标的股份,每股转让价格为5.36 元,交易对价为355,128,773.00 元。

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其中自筹资金主要通过向银行申请专项贷款方式筹集,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企业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任何以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资产、业务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资产、业务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如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若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上述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若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上述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第七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如下承诺: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督促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如下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参与或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

2、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将依法采取必要及可能的措施来避免发生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同业竞争及利益冲突的业务或活动,并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发生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同业竞争及利益冲突的业务或活动。

3、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而给上市公司及其控制企业造成实际损失的,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为规范和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作出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参股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2、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益、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而给上市公司及其控制企业造成实际损失,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2024 年11 月12 日,华鼎股份披露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公告,内容显示:信息披露义务人真爱集团作为认购对象,拟以2.83 元/股的价格认购华鼎股份向其发行的25,000 万股股份,认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0,750.00 万元。本次发行股票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证监许可〔2026〕805 号)。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2024 年11 月12 日,华鼎股份披露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公告,内容显示:信息披露义务人真爱集团作为认购对象,拟以2.83 元/股的价格认购华鼎股份向其发行的25,000 万股股份,认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0,750.00 万元。本次发行股票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证监许可〔2026〕805 号)。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 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5 年 10 月 10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真爱数智与义乌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义乌市顺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合同》,真爱数智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义乌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义乌市顺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上市公司 102,249,872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26%)。2025 年12 月3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经自查,除上述情况外,自本次权益变动发生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自本次权益变动发生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浙江至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真爱集团2023年度及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浙至会审字浙至会审字[2024]第 0421 号和浙至会审字[2025]第 039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爱集团2025 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真爱集团最近三年经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948,470,250.35777,744,324.081,610,834,568.94
交易性金融资产333,493,433.62688,164,754.4218,919,625.55
应收票据-10,501,955.903,664,300.00
应收账款577,910,660.12852,672,435.511,006,069,712.18
应收账款融资225,893,877.30130,940,519.09166,599,370.27
预付款项151,405,613.2799,746,799.80126,303,422.16
其他应收款721,464,715.71383,454,316.78590,129,910.82
存货768,606,171.67791,661,284.311,233,366,164.27
合同资产-90,859,669.0681,867,916.46
持有待售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86,859,244.1380,573,647.9992,926,235.07
流动资产合计3,914,103,966.173,906,319,706.944,930,681,225.72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148,000,000.00--
长期应收款143,544,563.25282,159,266.59336,871,105.24
长期股权投资40,114,812.2718,990,648.1021,033,781.5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48,668,190.22248,668,190.22253,748,990.2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0,000,000.0010,000,000.001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43,962,799.8740,905,673.7339,957,085.68
固定资产4,166,455,018.243,974,838,040.943,215,508,394.88
在建工程612,234,496.86175,350,781.72669,031,699.27
使用权资产125,745,014.76132,121,338.1630,754,139.97
无形资产212,781,291.00179,027,569.83218,910,961.96
商誉34,006,644.5936,513,895.3639,549,963.78
长期待摊费用20,812,687.5217,782,280.2712,656,570.66
递延所得税资产60,216,074.02136,699,953.9365,459,687.56
其他非流动资产69,959,631.41211,192,676.1537,371,111.12
非流动资产合计5,936,501,224.015,464,250,315.004,950,853,491.90
资产总计9,850,605,190.189,370,570,021.949,881,534,717.6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522,291,783.901,238,286,967.491,340,175,629.92
应付票据652,627,000.00760,720,597.50555,055,600.00
应付账款346,293,060.73389,223,109.81636,945,089.60
预收款项1,018,355.913,939,482.266,672,705.66
合同负债51,749,986.86118,750,210.25162,739,517.77
应付职工薪酬67,877,617.3776,150,765.8499,568,236.37
应交税费51,106,729.0942,296,435.35241,491,925.70
其他应付款402,984,525.66119,772,215.86250,586,970.3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8,305,794.17287,673,102.98488,029,383.51
其他流动负债4,004,358.288,339,236.6618,518,427.51
流动负债合计3,218,259,211.973,045,152,124.003,799,783,486.3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266,285,655.54641,792,977.88988,386,984.57
租赁负债149,033,415.91143,365,755.1210,535,127.49
长期应付款134,450,000.0086,439,145.9257,187,939.93
预计负债-519,328.6813,923,017.77
递延收益252,433,924.11275,400,508.62273,978,059.47
递延所得税负债22,915,499.4164,131,359.8365,890,208.22
非流动负债合计1,825,118,494.971,211,649,076.051,409,901,337.45
负债合计5,043,377,706.944,256,801,200.055,209,684,823.7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540,780,000.00540,780,000.00540,780,000.00
资本公积102,851,413.84102,851,413.84102,851,413.84
未分配利润452,619,824.65428,265,491.72401,517,977.9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096,251,238.491,071,896,905.561,045,149,391.75
少数股东权益3,710,976,244.754,041,871,916.333,626,700,502.0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4,807,227,483.245,113,768,821.894,671,849,893.83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9,850,605,190.189,370,570,021.949,881,534,717.62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5,793,123,016.668,640,395,719.7310,446,630,613.20
减:营业成本4,983,874,434.747,213,031,252.528,571,855,928.98
税金及附加42,722,632.1556,327,116.1086,117,977.27
销售费用52,797,567.88464,447,959.74938,184,654.73
管理费用182,094,321.37246,300,449.58289,599,010.04
研发费用240,507,665.41240,623,836.38209,560,678.30
财务费用42,768,079.5140,738,902.3499,228,901.10
加:其他收益63,869,061.7997,580,889.9967,406,634.6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损失)35,545,431.3718,349,937.72103,628,828.1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283,020.7028,687,468.12-8,003,181.26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损失)-5,534,581.70-34,277,797.57-89,127,949.3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5,587,566.65-41,920,031.45-11,827,514.5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42,999,669.167,097,012.2613,383,626.61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50,933,350.27454,443,682.14327,543,906.96
加:营业外收入12,393,635.923,355,598.94106,347,818.33
减:营业外支出142,623,089.2528,320,288.6418,348,448.9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20,703,896.94429,478,992.44415,543,276.30
减:所得税费用35,932,681.27-66,174,144.4947,270,385.1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84,771,215.67495,653,136.93368,272,891.18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440,583.6126,674,613.81182,445,199.82
(二)少数股东损益360,330,632.06468,978,523.12185,827,691.36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238,175,581.289,122,403,558.179,631,606,016.53
收到的税费返还129,688,247.98144,464,923.48142,167,085.0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10,128,695.32302,301,805.67173,489,663.9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077,992,524.589,569,170,287.329,947,262,765.4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342,447,303.917,250,407,959.407,672,380,315.6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68,861,708.11684,093,230.02740,392,321.48
支付的各项税费78,345,416.38149,387,092.59168,298,783.5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29,390,349.27433,757,558.21727,790,485.8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519,044,777.678,517,645,840.229,308,861,906.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8,947,746.911,051,524,447.10638,400,858.9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103,493,558.481,458,288,449.59600,916,521.5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2,631,692.5873,410,243.1424,654,595.4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28,209,869.0028,698,707.45216,904,171.29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回的现金净额3,211,817.29145,608,850.12-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1,575,600.00190,150.55115,005,555.5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19,122,537.351,706,196,400.85957,480,843.9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832,479,333.75661,336,583.82353,039,339.87
投资支付的现金2,748,141,559.392,265,754,974.1319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3,433,192.0640,159,904.93164,388,5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654,054,085.202,967,251,462.88707,427,839.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34,931,547.85-1,261,055,062.03250,053,004.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97,083,299.834,66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515,051,600.001,512,507,315.932,376,272,369.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055,035.481,605,400.6034,680,481.3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827,189,935.311,518,772,716.532,410,952,850.3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817,481,551.931,997,759,415.572,492,763,025.5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01,988,898.66196,176,573.58162,864,267.8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912,173.0420,262,429.71107,409,879.4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028,382,623.632,214,198,418.862,763,037,172.8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8,807,311.68-695,425,702.33-352,084,322.4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8,628,133.9523,204,481.04-975,377.7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1,451,644.69-881,751,836.22535,394,162.86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32,411,290.861,512,367,111.06976,972,948.2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63,862,935.55630,615,274.841,512,367,111.06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身份证明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3、《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合同》

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查询证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以上人员的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查询证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情况的说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情况的说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上市公司以及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说明

9、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0、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1、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后续计划的说明

12、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2年未变更的说明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雪峰西路751 号

联系人:张益惠

电话:0579-85261479

传真:0579-85261877

查阅时间:法定工作日的 9:30-11:30,14:30-17:00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真爱集团有限公司

图3

法定代表人: 郑期中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图4

一致行动人:义乌真爱数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真爱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法定代表人:

郑期中

图5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U一致行动人:郑扬

年 月 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甘强科

甘强科

龚洪伟

龚洪伟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图6

年 月 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廖笑非

图7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 郑期中

信息披露义务人:真爱集团有限公司

图8

年 月 日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雪峰西路751号
股票简称华鼎股份股票代码6011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真爱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雪峰西路751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否☑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否☑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种类:A股普通股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107,377,265股,比例:9.72%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103,288,772股,比例:9.35%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种类:协议转让,变动数量:增加66,255,368股,增加比例:6.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股份购买方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日方式:协议转让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否□备注:真爱集团未来将持续租赁上市公司的房屋用于办公。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备注:真爱集团未来拟认购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不超过25,000万股股票,上述增持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证监许可(2026)805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2025年10月1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真爱数智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义乌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义乌市顺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上市公司102,249,87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26%)。2025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是否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否☑
是否已提供《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否□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是☑否□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确认。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是□否☑

本页无正文,为《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真爱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图9

郑期中

2026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签字盖章页)

图10

一致行动人:义乌真爱数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真爱集团有限公司

图11

执行事务合伙人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签字盖章页)

u一致行动人:郑扬

026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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