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9 月 1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时间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8,419,0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207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人,出席 8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和注册地址、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419,03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章佳平、童碧君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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