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CH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Anhui Conch Cement Company Limited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落实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解释第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 号》(“解释第20 号”)要求。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不涉及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 年1月1 日起施行。
2026 年 6 月 4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规定了“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上述新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或者未到执行日期的仍执行原有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相应调整,不涉及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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