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1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需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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