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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报告]长江能科: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antacc Energy Co., Ltd.

2026半年度报告摘要

图1 图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刘建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孝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孝俊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1.6 公司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姓名徐稳
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港大道80号
电话0511-88190281
传真0511-88190281
董秘邮箱xuwen@santacc.com
公司网址www.santacc.com
办公地址江苏省镇江市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港大道80号
邮政编码212000
公司邮箱sx@santacc.com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及变化情况简介

公司作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注于能源化工专用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聚焦客户个性化需求提供定制化产品与配套技术服务获取收入和利润,核心产品覆盖电脱设备、分离设备、换热设备、氢能设备等品类,广泛应用于油气工程、炼化工程、海洋工程、清洁能源等能源关键领域。公司依托技术积淀、行业经验、专业人才等方面的优势,构筑了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具备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1、采购模式

公司实现“以销定产、按产定采”的精准采购模式,紧密贴合项目订单与生产计划统筹采购工作。

通过询比价、综合评审机制,从产品价格、质量管控、交货周期、技术适配性和生产履约能力等多维度筛选供应商。根据不同项目的需求,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钢材、锻材类、部件类等品类,公司建立了《采购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对采购业务流程及供应商的开发、选择、评价、监督、档案以及供应商名册等进行管理。

2、生产模式

公司坚持以销定产的柔性生产模式,依据客户签署的技术协议及个性化需求,完成设备制造图设计与工艺编制;由生产部统筹推进下料、成型、焊接、热处理、整体组装、压力试验、外观处理等制造环节,质量部全程介入各环节品质检验,严守产品质量底线。为提高生产效率、缓解产能与场地压力、保障客户交付时效,公司将部分非核心、辅助性工序采用外协加工、劳务外包模式,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3、销售模式

公司以直销为主、代理为辅的销售模式深耕国内外市场:国内市场通过主动拜访潜在客户、参与招投标等方式获取项目信息,签订订单式合同后达成合作。海外业务依托专业代理渠道拓展客源,已成功入围阿联酋阿布扎比国家石油公司、科威特原油公司、卡塔尔能源公司、巴西国家石油公司、墨西哥国家石油公司、意大利Saipem、英国Petrofac等国际知名能源企业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取得 ASME等权威国际资质认证,全球化布局持续深化。合作达成后,公司按订单推进技术文件编制、生产排产,产品经检验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周期及客户要求完成交付。

4、研发模式

公司坚守自主技术创新,以市场调研为导向、以客户需求为核心,搭建“机构健全、责任明确、流程清晰、研发高效”的较为完善和规范的技术研发管理体系。研发立项紧密结合市场趋势、生产痛点及前瞻性技术布局,严格开展技术方案可行性论证,有序推进研发攻关与成果转化,持续强化产品技术壁垒与市场竞争力。

本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后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商业模式亦未发生重大变化。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期末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721,814,701.36783,030,908.64-7.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14,034,319.63562,987,580.41-8.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2.583.95-34.7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3.38%30.00%-
资产负债率%(合并)28.79%28.10%-
(自行添行)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131,049,688.61126,069,744.753.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9,313.0618,238,896.00-92.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17,510.3217,800,279.58-99.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03,236.08-37,840,155.1882.5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0.25%5.0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0.02%4.95%-
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0.09-89.06%
本报告期末上年期末增减比例%
利息保障倍数87.25870.18-

2.3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期初本期变动期末
数量比例%数量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无限售股份总数38,139,40026.75%15,255,76053,395,16026.75%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00%000%
董事、高管00%000%
核心员工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有限售股份总数104,440,60073.25%41,776,240146,216,84073.25%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36,897,70425.88%14,759,08251,656,78625.88%
董事、高管36,825,50125.83%14,730,20051,555,70125.83%
核心员工00%000%
总股本142,580,000-57,032,000199,612,000-
普通股股东人数5,392

2.4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期初持股数持股变动期末持股数期末持股比例%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1江苏三星科技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6,897,70414,759,08251,656,78625.88%51,656,7860
2刘家诚境内自然人36,825,50114,730,20051,555,70125.83%51,555,7010
3镇江星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20,776,7958,310,71829,087,51314.57%29,087,5130
4扬中市鑫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3,300,0001,320,0004,620,0002.31%4,620,0000
5张继跃境内自然人4,392,000-80,0004,312,0002.16%04,312,000
6国泰海通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国泰海通君享北交所长江能科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他2,150,000860,0003,010,0001.51%3,010,0000
7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其他02,549,2152,549,2151.28%02,549,215
8镇江国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000,000400,0001,400,0000.70%1,400,0000
9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1,000,000400,0001,400,0000.70%1,400,0000
10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950,000380,0001,330,0000.67%1,330,0000
合计107,292,00043,629,215150,921,21575.61%144,060,0006,861,215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1、股东江苏三星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刘家诚,股东镇江星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股东镇江长江壹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四股东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系一致行动人;2、股东刘家诚系江苏三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且持有99.96%的股权;刘家诚系镇江星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0.94%的出资份额;刘家诚系镇江长江壹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5.96%的出资份额;3、股东国泰海通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国泰海通君享北交所长江能科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系股东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并管理的私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因此资管计划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适用 √不适用

2.5 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刘建春、刘家诚。刘建春、刘家诚为父子关系,刘家诚直接持有公司5,155.5701万股,能够直接控制公司25.83%股份的表决权;刘建春、刘家诚合计持有控股股东三星科技100%股份,能够通过三星科技控制公司25.88%股份的表决权;刘家诚担任镇江星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其0.94%的出资份额,刘建春持有镇江星丰30.82%的出资份额,刘建春、刘家诚能够通过镇江星丰控制公司14.57%股份的表决权;刘家诚担任长江壹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其5.96%的出资份额,刘家诚能够通过长江壹号控制公司0.45%股份的表决权。同时,刘建春、刘家诚与三星科技、镇江星丰及长江壹号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协议有效

期至少至发行人申请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满 36 个月,如果各方就有关事项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各方应当依据刘家诚的投票意向行使表决权。因此,刘建春、刘家诚合计能够控制公司 66.73%股份的表决权。同时,刘建春现任公司董事长,刘家诚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刘建春、刘家诚直接参与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能够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刘建春、刘家诚父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刘建春先生,1956年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72 年 5月至1982年 10 月担任扬中县电机厂工人;1982 年 10 月至 1986 年 6 月历任扬中县无线电厂车间主任、厂办主任;1986年6月至1988年 9月担任扬中县工业局企业管理办公室科员;1988年10月至1999年12月历任扬中县有机化工厂党总支副书记、副厂长、党支部书记、厂长;1999年 6月至2019年 11月担任欧宝化工董事;1993 年 1 月至 2003 年 3 月担任长江(扬中)电脱盐设备公司董事长;2000年1 月至2015年12月担任三星科技董事长、总经理;2016 年1月至今历任三星科技董事长、董事;2003年 4月至2015年11月担任长江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19年11月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12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刘家诚先生,1982年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 年 5月至2007年 5 月担任普立万聚合体(上海)有限公司 IT 工程师;2007 年 6 月至 2011 年 10 月担任三星科技销售经理;2011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1 月担任欧宝化工副总经理;2019 年 11 月至今担任欧宝化工董事长;2013年3月至2021 年5月担任欧宝新材料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6 月至今担任欧宝新材料董事长;2016年4月至今担任三星科技董事长;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图3

2.7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存续至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9 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重要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3.2 其他事项

事项是或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是 √否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是 □否

3.2.1.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名称资产类别权利受限类型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比例%发生原因
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抵押46,632,763.546.46%票据及保函敞口抵押担保
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抵押109,560,822.0115.18%票据及保函敞口抵押担保
保证金现金资产质押17,189,575.852.38%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保函保证金
总计--173,383,161.4024.02%-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业务开展银行授信过程中的正常抵押、质押事项,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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