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197,333,568 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每10 股派送现金股利1.50 元(含税),合计派送现金股利 29,600,035.20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7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为简化分红程序,股东会批准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中期分红方案。本次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授权董事会的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合并报表 2026 年 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09,923,284.45 元,母公司报表 2026 年1-6 月实现净利润 356,873,139.89 元。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 2,219,133,897.17 元,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 670,902,004.31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母公司注册资本为 197,333,568.00 元,法定盈余公积为 92,402,891.53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263,892.47 元后,法定盈余公积将达到母公司注册资本 50%即98,666,784.00 元。
综上,公司利润分配应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原则,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263,892.47 元后,截至2026 年6月30 日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 664,638,111.84 元。
为回报广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197,333,568 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1.50 元(含税),合计派送现金股利29,600,035.20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实施本次利润分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综上所述,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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