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6年 1-6 月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4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7.77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2.67 元,共计募集资金104,519.1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409.19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98,109.9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50.56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5,759.4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43 号)。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252,17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4.09 元,共计募集资金 23,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50.00万元(不含税额总计3,773,584.90 元,公司前期已以自有资金预付 273,584.9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2,65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年 1月 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验资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09.91万元(不含税)和以自有资金预付的承销保荐费27.36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2,512.7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95,759.40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79,448.21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4,969.25 | |
| 项目结束转入一般户 | B3 | 0.59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067.18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276.98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80,515.39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5,246.23 | |
| 项目结束转入一般户 | D3=B3 | 0.59 |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30,489.65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30,489.65 | |
| 差异 | G=E-F | ||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22,512.73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3,849.54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142.73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利息收入净额 | C1C2 | 12,571.2971.61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6,420.83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2,214.34 |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8,306.24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8,306.24 | |
| 差异 | G=E-F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5年8月26日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5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7年9月26日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8年5月15日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其中,受2018年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的影响(详见本说明四之说明),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注销原“电动汽车轮毂电机驱动及控制系统研发项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利息和理财收益划转至年产3000万只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精密锻车件智能化工厂建造项目专户(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经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聘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担任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终止与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协议。因此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于2020 年 10 月 20 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维护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更好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60万套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扩能项目”存放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33210188000097334)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包括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转存至宁波银行股份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银行账号:71030122000852913)。因该事项的变更,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在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注销原“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在宁波银行股份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银行账号:71030122000629460)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在年产360万套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扩能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注销原“年产360万套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扩能项目”在宁波银行股份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银行账号:71030122000852913)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基于发行需要,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订了《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公司聘请广发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鉴于保荐机构的变更,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于2026年7月16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 年1月24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资金用于更符合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的汽车电控领域,打造新的业绩增长点,公司于 2022 年12月 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48 万套商用车免护轮毂轴承单元及远程运维平台(一期)项目”全部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年产30 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 年1月16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综合考虑在新能源车载电控项目上的研发储备以及项目未来的盈利空间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基于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于 2025年 12 月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年产30 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改为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同时将该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具身智能机器人和汽车智驾高端精密部件产业化项目”。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及实施主体兆丰(杭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装备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于 2026 年 1月 19 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6 年6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基于发行需要,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订了《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公司聘请广发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鉴于保荐机构的变更,公司及智能装备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于2026年7月16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 5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鉴于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桥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银行账号:361080784806)相关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且后续无继续使用计划,为规范账户管理,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已注销上述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截至 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1 个通知存款账户和3 个现金管理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专户储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 | 3310010110120100356843 | 5,369.60 | 募集资金专户 |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33210188000103543 | 5,120.05 | 募集资金专户 |
| 33210181000143126 | 5,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 33210181000142821 | 1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 33210181000138877 | 5,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 33210181000086135 | 通知存款户 | ||
| 合计 | 30,489.65 |
(2)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6年 6月 30 日,闲置募集资金以结构性存款方式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融机构 | 账号 | 余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备注 |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33210181000138877 | 5,000.00 | 2026/04/10 | 2026/07/10 | 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6年第15期3个月R款 |
| 33210181000142821 | 10,000.00 | 2026/06/15 | 2026/09/15 | 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6年第24期3个月W款 | |
| 33210181000143126 | 5,000.00 | 2026/06/24 | 2026/09/24 | 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6年第25期3个月O款 | |
| 合计 | 20,000.00 |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专户储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71030122000950330 | 1,582.68 | 募集资金专户 |
| 71030122000950274 | 1,646.20 | 募集资金专户 |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 | 86021110001472316 | 5,077.36 | 募集资金专户 |
| 合计 | 8,036.24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内容为:对原技术中心厂房进行装修改造,新购置国内外高端研发、检测设备和应用软件,新增研发人员,拟对行业技术及相关应用进行重点研发,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该项目主要目的为:通过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实现从新产品设计、生产工艺工装设计、产品试制与检测试验的一体化,进一步提高产品的工艺创新设计能力在企业发展的核心作用,可缩短产品设计周期,提高产品的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公司的综合研发能力。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2)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内容为:公司在研发投入、更新设备、加快新产品开发、提升品牌知名度等方面都需要营运资金的支持。该项目主要目的为:补充营运资金,增强公司的运营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提高公司的履约能力。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 第一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从实际经营出发,经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其中,缩减年产 360万套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扩能项目和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规模,若项目实际投资总额超过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电动汽车轮毂电机驱动及控制系统研发项目改以自有资金投入,合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48,869.00 万元投入新增募投项目年产3,000万只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精密锻车件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
本次变更前后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具体情况如下:
| 变更前募集资金项目 | 变更后募集资金项目 | 备注 | ||||
| 项目名称 | 投资预算(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量(万元) | 项目名称 | 投资预算(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量(万元) | |
| 年产360万套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扩能项目 | 48,669.00 | 48,669.00 | 年产360万套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扩能项目 | 23,669.00 | 23,669.00 | 缩减投资额 |
|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 9,983.00 | 9,983.00 |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 9,983.00 | 9,983.00 | |
| 电动汽车轮毂电机驱动及控制系统研发项目 | 16,939.00 | 16,939.00 | 改为以自有资金投入 | |||
| 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 15,169.00 | 15,169.00 | 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 8,239.00 | 8,239.00 | 缩减投资额 |
| 年产3000万只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精密锻车件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 | 48,869.00 | 48,869.00 | 新增募投项目 | |||
|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 5,000.00 | 4,999.40 |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 5,000.00 | 4,999.40 | |
| 合计 | 95,759.40 | 合计 | 95,759.40 | |||
(2) 第二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公司主机与售后市场“双轮驱动”战略的落地,有力拓展商用车主机市场,经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改以自有资金持续投入,未来根据实际需求具体实施,将该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实施当天该项目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为准)以7,200.00 万元为限用于投入设立合资公司“陕西陕汽兆丰科技有限公司”的一期注册资本出资(7,200.00 万元)。
2020 年 10 月 20 日,兆丰股份公司完成对陕西陕汽兆丰科技有限公司7,200.00万元募集资金现金出资。
本次变更前后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具体情况如下:
| 变更前募集资金项目 | 变更后募集资金项目 | 备注 | ||||
| 项目名称 | 投资预算(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量(万元) | 项目名称 | 投资预算(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量(万元) | |
| 年产360万套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扩能项目 | 23,669.00 | 23,669.00 | 年产360万套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扩能项目 | 23,669.00 | 23,669.00 | |
|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 9,983.00 | 9,983.00 |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 9,983.00 | 9,983.00 | |
| 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 8,239.00 | 8,239.00 | 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 8,239.00[注] | 2,115.02[注] | 后续以自有资金投入 |
| 设立合资公司“陕西陕汽兆丰科技有限公司”项目 | 7,200.00[注] | 7,200.00[注] | 新增募投项目 | |||
| 年产3000万只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精密锻车件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 | 48,869.00 | 48,869.00 | 年产3000万只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精密锻车件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 | 48,869.00 | 48,869.00 | |
|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 5,000.00 | 4,999.40 |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 5,000.00 | 4,999.40 | |
| 合计 | 95,759.40 | 合计 | 96,835.42 | |||
[注] 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原募集资金使用量为8,239.00 万元,变更后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与设立合资公司“陕西陕汽兆丰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合计募集资金使用量 9,315.02 万元,差异1,076.02万元来源于历年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1。
(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 第一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顺应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打造新的业绩增长点,经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终止“年产 48万套商用车免维护轮毂轴承单元及远程运维平台(一期)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年产30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
本次变更前后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具体情况如下:
| 变更前募集资金项目 | 变更后募集资金项目 | 备注 | ||||
| 项目名称 | 投资预算(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量(万元) | 项目名称 | 投资预算(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量(万元) | |
| 年产48万套商用车免维护轮毂轴承单元及远程运维平台(一期)项目 | 45,229.06 | 12,999.73 | 项目终止 | |||
| 年产230万套新能源汽车轮毂轴承单元项目 | 36,063.02 | 9,513.00 | 年产230万套新能源汽车轮毂轴承单元项目 | 36,063.02 | 9,513.00 | |
| 年产30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 | 18,079.69 | 13,307.54[注] | 新增募投项目 | |||
| 合计 | 22,512.73 | 合计 | 22,820.54 | |||
[注] 已终止的“年产 48万套商用车免维护轮毂轴承单元及远程运维平台(一期)项目”原募集资金使用量为 12,999.73 万元,变更后新增的“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量为 13,307.54 万元,差异 307.81 万元来源于本期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
(2) 第二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综合考虑在新能源车载电控项目上的研发储备以及项目未来的盈利空间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基于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经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年产30 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具身智能机器人和汽车智驾高端精密部件产业化项目”。
本次变更前后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具体情况如下:
| 变更前募集资金项目 | 变更后募集资金项目 | 备注 | ||||
| 项目名称 | 投资预算(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量(万元) | 项目名称 | 投资预算(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量(万元) | |
| 年产230万套新能源汽车轮毂轴承单元项目 | 36,063.02 | 9,513.00 | 年产230万套新能源汽车轮毂轴承单元项目 | 36,063.02 | 9,513.00 | |
| 年产30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 | 18,079.69 | 13,307.54 | 年产30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具身智能机器人和汽车智驾高端精密部件产业化项目 | 18,079.69152,627.00 | 4,125.36[注]10,000.00 | 结合项目实施进度,变更后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之后,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 |
| 合计 | 22,820.54 | 合计 | 23,638.36 | |||
[注]“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最终以该专户余额为准。上述表格中变更前募集资金使用总金额为 13,307.54 万元,变更后募集资金使用总金额 14,125.36 万元,差异 817.82万元来源于“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2。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6 年 1-6 月
编制单位: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95,759.40 |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67.18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0,515.39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56,069.00[注1]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58.55%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年产360万套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扩能项目 | 是 | 48,669.00 | 23,669.00 | 27,407.61 | 115.80[注2] | 2023/12/31 | [注3] | 否 | ||
|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 否 | 9,983.00 | 9,983.00 | 466.30 | 6,419.03 | 64.30 | 2026/12/31 | 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 否 | |
| 电动汽车轮毂电机驱动及控制系统研发项目 | 是 | 16,939.00 | 2018/12/31 | 已变更不适用 | 已变更不适用 | |||||
| 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 是 | 15,169.00 | 1,039.00[注4] | 2,136.20 | 205.60[注2] | 2020/12/31 | 已变更不适用 | 已变更不适用 | ||
| 年产3,000万只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精密锻车件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 | 48,869.00 | 600.88 | 32,353.15 | 66.20 | 2026/12/31 | 未完成 | 否 | |||
| 设立合资公司“陕西陕汽兆丰科技有限公司”项目 | 7,200.00 | 7,200.00 | 100.00 | -107.03 | 否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90,760.00 | 90,760.00 | 1,067.18 | 75,515.99 | ||||||
| 补充流动资金 | 4,999.40 | 4,999.40 | 4,999.40 | 100.00 | ||||||
| 合计 | - | 95,759.40 | 95,759.40 | 1,067.18 | 80,515.39 | - | - | -107.03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完成。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待募集资金使用完成后,变更为后续以自有资金投入。2.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相关设备的采购情况及市场发展趋势,为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的利益,经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年产3,000万只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精密锻车件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后续公司将适时调整战略布局,经营方针等,有针对性地进行技术改进、产品升级及人员配备,结合自身经营需求及业务拓展的情况下审慎投入,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3.陕西陕汽兆丰科技有限公司基于实际经营状况,当前正在开展解散清算工作,授权清算组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清算手续。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1.经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其中,缩减年产360万套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扩能项目和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规模,电动汽车轮毂电机驱动及控制系统研发项目改以自有资金投入,合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48,869.00万元投入新增募投项目年产3,000万只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精密锻车件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2.经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改以自有资金持续投入,未来根据实际需求具体实施,将该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实施当天该项目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为准)以7,200万元为限用于投入设立合资公司“陕西陕汽兆丰科技有限公司”的一期注册资本出资(7,200万元)。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8年1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共计4,793.79万元。其中:年产360万套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扩能项目4,528.98万元,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126.42万元,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138.38万元。2018年1月19日公司完成了上述置换。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计金额为2.00亿元,均用于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项目整体尚未完工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489.65万元,结构性存款余额20,000.00万元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
[注 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包括公司相关项目募集资金账户自到账至变更期间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
[注 2] “年产 360万套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扩能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115.80%,“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205.60%系累计投入金额包含相关项目募集资金账户自到账至本期期末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
[注 3] 年产 360万套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扩能项目系在已建的厂房内实施,通过购置先进高效、可靠、适用的设备,完善厂区公用动力等配套系统,实现车加工-热处理-磨加工-装配等工艺流程的组线生产。随着该项目建设期间的不断投入,产能逐步增加,本期实现的效益为 1004.85万元。
[注 4] “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四中,变更后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量差额系使用过程中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导致。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6 年 1-6 月
编制单位: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22,512.73 |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71.20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78.7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2,999.73 [注1]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57.74%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年产48万套商用车免维护轮毂轴承单元及远程运维平台(一期)项目 | 是 | 12,999.73 | 已变更不适用 | 已变更不适用 | ||||||
| 年产230万套新能源汽车轮毂轴承单元项目 | 否 | 9,513.00 | 9,513.00 | 7,611.42 | 8,886.87 | 93.42 | 2026/12/31 | 未完成 | 否 | |
| 年产30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 | 2,999.73[注2] | 25.18 | 2,599.27 | 86.65 | 2026/12/31 | 未完成 | 否 | |||
| 具身智能机器人和汽车智驾高端精密部件产业化项目 | 10,000.00 | 4,934.69 | 4,934.69 | 49.35 | 2027/12/31 | 未完成 | 否 | |||
| 合计 | - | 22,512.73 | 22,512.73 | 12,571.29 | 16,420.83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相关设备的采购情况及市场发展趋势,为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的利益,经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对年产230万套新能源汽车轮毂轴承单元项目、年产30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后续公司将在利用现有产能及技术基础上,结合市场需求、产品研发等情况,在保证募投项目有序实施的情况下审慎投入,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终止“年产48万套商用车免维护轮毂轴承单元及远程运维平台(一期)项目”,将募集资金用于新增的“年产30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经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年产30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改为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并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具身智能机器人和汽车智驾高端精密部件产业化项目”。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0.00亿元。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306.24万元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
[注 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包括公司相关项目募集资金账户自到账至变更期间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 [注 2] “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 调整后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四中,变更后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量差额系使用过程中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导致。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6 年 1-6 月
编制单位: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年产3000万只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精密锻车件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 | 年产360万套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扩能项目 | 48,869.00 | 600.88 | 32,353.15 | 66.20 | 2026/12/31 | 项目尚未完成 | 否 | |
| 电动汽车轮毂电机驱动及控制系统研发项目 | |||||||||
| 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 |||||||||
| 设立合资公司“陕西陕汽兆丰科技有限公司”项目 | 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 7,200.00 | 7,200.00 | 100.00 | -107.03 | 否 | 否 | ||
| 合计 | — | 56,069.00 | 600.88 | 39,553.15 | — | — | -107.03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1.缩减年产360万套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扩能项目的投资规模本项目原计划采用的主要设备为德国和韩国进口设备,随着“中国制造2025”行动纲领的提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经过对比论证,部分国产设备亦能达到设计质量与产能的要求,且价格显著低于同类进口设备;为提高项目投资收益率,公司将根据要求,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使用部分国产设备替代进口设备,从而大大节约项目建设成本。同时该项目当中的部分前道加工工序拟调整到新增募投项目“年产3000万只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精密锻车件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中实施,也相应缩减部分设备投资。2.电动汽车轮毂电机驱动及控制系统研发项目本项目改以自有资金投入本项目属于研发类项目,结合当前新能源汽车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项目研发进展不确定性较大,需要根据政策环境和技术发展逐步投入,预计该项目短期内难以有效提高公司效益。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高效地利用募集资金,公司将该项目调整为使用自有资金投入,该项目原计划研发内容未来将根据研发情况逐步投入。3.缩减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规模,并后续改为以自有资金投入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2018年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由15,169万元缩减为8,239.00万元,于2020年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变更为后续以自有资金投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资于设立合资公司“陕西陕汽兆丰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因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故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和设立合资公司“陕西陕汽兆丰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募集后合计承诺投资金额多于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1,076.02万元。4.设立合资公司“陕西陕汽兆丰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公司于2018年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其中,缩减年产360万套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扩能项目和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规模,电动汽车轮毂电机驱动及控制系统研发项目改以自有资金投入,合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48,869.00万元投入新增募投项目年产3,000万只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精密锻车件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2018年2月26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其中,变更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公司将该项目改为以自有资金持续投入,将该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以7,200万元为限)用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陕西陕汽兆丰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合资公司一期注册资本出资(不足部分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上述事项经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2020年9月28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三、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信息披露情况公司已于上述会议召开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相关设备的采购情况及市场发展趋势,为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的利益,经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将“年产3,000万只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精密锻车件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后续公司将结合自身经营需求及业务拓展的情况下审慎投入,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6 年 1-6 月
编制单位: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年产30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 | 年产48万套商用车免维护轮毂轴承单元及远程运维平台(一期)项目 | 2,999.73 | 25.18 | 2,599.27 | 86.65 | 2026/12/31 | 项目尚未完成 | 否 | |
| 具身智能机器人和汽车智驾高端精密部件产业化项目 | 年产30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 | 10,000.00 | 4,934.69 | 4,934.69 | 49.35 | 2027/12/31 | 项目尚未完成 | 否 | |
| 合计 | - | 12,999.73 | 4,959.87 | 7,533.96 |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1.终止年产48万套商用车免维护轮毂轴承单元及远程运维平台(一期)项目本项目原旨在抓住商用车发展机遇,顺应汽车智能化和网联化发展趋势,进一步开发商用车智能轮毂轴承单元产品。受宏观经济影响,自2021年开始,商用车产销量显著下降,与之配套的商用车零部件市场也随之受到影响。根据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22年1月至2022年11月,商用车产销同比2021年下降31.9%和32.1%,长期处于低位徘徊态势。鉴于当前商用车市场行情尚不明朗,为控制投资风险,故终止该项目。2.新增年产30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不断壮大,与之相对应的汽车产业链也发展的愈加成熟,预计新能源车载电控市场也会迎来发展的黄金期。基于公司在汽车轮毂轴承单元领域已经形成了成熟、完善的研发、制造、销售体系,有利于在新能源车载电控领域打造多合一、高集成度的电控产品,提高产品竞争力的同时,发挥与公司现有产品协同效应,增加单车价值量,增强公司产品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中的竞争优势。公司为顺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顺应汽车智能化程度提升和产业技术变革,新增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新增具身智能机器人和汽车智驾高端精密部件产业化项目基于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公司结合自身在产品智能化、数字化、集成化等方面积累的技术经验,在深耕汽车轮毂轴承单元产品之外,开始布局新能源车载电控业务。新能源车载电控产品具有多合一、高集成度的特殊属性,要求产品在研发设计上能够满足行业快速迭代升级的需求,新能源车载电控产品型号的快速迭代,也导致相应产品售价的下滑。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了加快其产业化进程,公司将产品市场从乘用车领域拓宽至工业用特种车辆领域,但是随着客户对高集成化产品的需求越来越高,公司综合考虑在新能源车载电控项目上的研发储备以及项目未来的盈利空间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基于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计划将该项目改为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同时将该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具身智能机器人和汽车智驾高端精密部件产业化项目”。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终止“年产48万套商用车免维护轮毂轴承单元及远程运维平台(一期)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新增的“年产30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2023年1月5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年产30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具身智能机器人和汽车智驾高端精密部件产业化项目”,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2026年1月15日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三、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信息披露情况公司已于上述会议召开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相关设备的采购情况及市场发展趋势,为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的利益,经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将“年产30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后续公司将结合自身经营需求及业务拓展的情况下审慎投入,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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