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8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8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燕婷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赵刚涛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11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11人。
副董事长孙妮英、董事张咏杰、张光辉、独立董事柳子恒、职工代表董事周文贤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4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中期报告》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根据 2026上半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61)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6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 0;弃权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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