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2026 年 3 月 4 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 2026年第18次审议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3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90号)同意注册;2026 年5月6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6〕503 号)同意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5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 13,746,18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采用直接定价方式,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47 元,申购日为 2026 年 4 月 27 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5,099,924.60 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44,916,271.33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0,183,653.27 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4月2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6)00046 号)。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 项目 | 金额(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405,099,924.60 |
| 减:直接扣除的保荐费、承销费 | -30,992,899.63 |
|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 374,107,024.97 |
| 减: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审计、律师、信披等发行费 | -10,316,414.50 |
|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0.00 |
| 银行工本费及手续费等 | -228.80 |
| 加: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 23,057.56 |
| 闲置资金理财收益 | 0.00 |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 363,813,439.23 |
注: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943,340.00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3,406,957.19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6年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专户账号 | 金额(元) |
|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凤凰支行 | 444000901015003259836 | 327,792,834.57 |
|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营业部 | 15003188899908 | 36,020,604.66 |
| 合计 | - | - | 363,813,439.23 |
注:交通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已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2.85亿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凤凰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不适用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万元)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63天(挂钩汇率看跌) | 28,500 | 2026年6月4日 | 2026年8月6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高档1.60%、中档1.40%、低档0.65% |
(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 月22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85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大额存单等本金保障型产品),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51)。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一步优化财务结构并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6 年 6月24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调整的议案》。同意将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2.85亿元调整至 3.5亿元(含本数),本次额度调整后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该使用期限经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使用期限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调整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58)。
截至 2026年6月 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 2.85 亿元,不存在质押上述理财产品等情况,不存在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年6月 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5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36,018.37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32,416.40 | 0.00 | 0.00 | 0% | 2028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3,601.97 | 0.00 | 0.00 | 0% | 2028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其他:项目终止,不实施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0.00 | 0.00 | 0.00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 | 36,018.37 | 0.00 | 0.00 |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 | 不适用 | |||||||
|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 不适用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度 | 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5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大额存单等本金保障型产品),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51)。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进一步优化财务结构并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6年6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调整的议案》。同意将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2.85亿元调整至3.5亿元(含本数),本次额度调整后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该使用期限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使用期限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调整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58)。 | |||||||
|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余额 | 28,500.00万元 | |||||||
|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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