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范琦 | 持股5%以上股东 | 3,298,428 | 5.0023%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取得 |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 范琦 | 不超过659,380股 | 1% | 集中竞价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取得 | 自身资金需求 |
(一) 单个主体拟在 3 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股东范琦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本人就公司上市前所持公司的限售股份,自公司成功上市之日起 1 个月(31 个自然日,自上市后次日开始计算)内不会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减持、对外出售。”
公司于 2026年5 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已届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对所作承诺已严格履行,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亦未违背相关主体曾作出的减持承诺。
(二)本次减持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且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
(四)本次减持计划中,减持主体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股东范琦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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