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8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昌路 22号四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8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延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人。
董事林海涛先生、董瀚林先生、张玉霞女士、独立董事章炎先生、孙文龙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及《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
鉴于考核年度内,受俄乌冲突及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延续的显著影响,净利润已无法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核心团队的实际努力、经营成效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效果,此外,考核期内,公司管理层主动开辟第二增长曲线,重点发力汽车零部件市场,尤其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公司 2023 年、2024年营业收入较 2021年度的增长率分别为 21.30%、52.80%,为公司后续盈利修复、市场份额拓展及长期稳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故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采用营业收入增长对应的业绩考核指标。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非独立董事仲艾军、张英杰为 2022 年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已完成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的相关规定及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的首次及预留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241元/份调整为 2.141 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非独立董事林海涛、张玉霞、仲艾军、张英杰、董瀚林为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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