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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吉冈精密:出售资产暨对外投资(全资子公司泰国吉冈)进展的公告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对外投资(全资子公司泰国吉冈)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2025 年 3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对外投资(对全资子公司泰国吉冈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1),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吉冈)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吉冈精机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吉冈)拟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共同对全资子公司 YOSHIOKA SEIKI (THAILAND) CO.,LTD.(以下简称:泰国吉冈)进行增资 22,572.70 万元(折合人民币),增资完成后实缴注册资本金为 22,900.00 万元(折合人民币),建设泰国生产基地,开拓东南亚市场及响应海外客户的订单需求。

项目建设具体内容为:本项目总投资预计 22,900万元(折合人民币),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泰国,具体分两块区域建设,建设地点一位于64/35,MOO 4,PLUAKDAENG,PLUAK DAENG,RAYONG 21140,拟购置厂房并对其装修改造;建设地点二位于 Moo.7 Bowin Sub-District,Sriracha District,Chonburi Province 20230,拟购置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用地约 30亩(该地块总亩数 63.252亩,需一次性购置。本项目一期仅使用 30亩,剩余部分预留二期使用)。

其中,项目一期具体为购置当地现有厂房改造后实施项目,并购置土地开展项目建设(其中,购置厂房的土地面积 9.90 亩,建筑面积 3,600.00 平方米,经过局部装修改造及购置机械设备进行汽车零部件的生产;拟一次性购置土地63.252 亩,一期建设使用 30 亩新建车间及配套建筑物,总建筑面积 24,750.00平方米)。一期建成后预计年产“汽车及其他”精密金属零部件产品 1,937.24万件。

项目二期,使用一期购置的预留土地 33.252 亩建设,拟新建车间及配套建筑物,购置机械设备进行“汽车及其他”精密金属零部件产品的生产。

2026 年3月12 日,公司披露了《对外投资(全资子公司泰国吉冈)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项目进展情况为:

(1)对购置的当地现有厂房局部装修改造及主要生产设备已完成安装调试生产(购置厂房的土地面积 9.90 亩,建筑面积 3,600.00 平方米),并进入正式生产运行阶段;

(2)已完成一次性购置土地 63.252亩,厂房设计、规划、开工建设各项法定审批手续均已完成,进入开工建设阶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项目一期,购置的当地现有厂房部分目前处于正式生产运行阶段,新建车间及配套建筑物已进入厂房主体施工建设阶段。

鉴于当地建筑建造成本上升趋势及现有的厂区与新地块厂区地理区位分离,物流周转成本及管理成本较高情况,公司为降低厂房综合建造成本考虑,同时改善公司现有的厂区与新地块厂区地理区位分离带来的物流周转成本及管理成本较高问题,以及更好承接未来订单业务增长的产能需求等因素,公司拟对项目建设规划进行调整:

(1)本项目预计总投资 22,900.00 万元(折合人民币)维持不变,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2)拟出售一期已购置的现有厂房(其中,已购置厂房的土地面积为 9.90亩,建筑面积3,600.00 平方米),预计处置出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整;

(3)拟使用一期购置的预留土地 33.252 亩提前启动项目二期建设新建车间及配套建筑物。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本次拟出售一期已购置的现有厂房(其中,已购置厂房的土地面积为 9.90亩,建筑面积3,600.00 平方米),预计出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整,根据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约占公司 2025 年末经审计总资产的 1.46% 、净资产的 2,83% ,本次拟出售资产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标准,故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象尚未确定,预计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如涉及交易,公司将按规定另行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泰国吉冈拟出售部分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0票。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出售资产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交易对象尚未确定。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3,600平方米厂房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泰国罗勇府布罗登县布罗登镇(区)4号村(巷)64/35 号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非现金资产的披露

鉴于当地建筑建造成本上升趋势及现有的厂区与新地块厂区地理区位分离,物流周转成本及管理成本较高情况,公司为降低厂房综合建造成本考虑,同时改善公司现有的厂区与新地块厂区地理区位分离带来的物流周转成本及管理成本较高问题,以及更好承接未来订单业务增长的产能需求等因素,公司拟出售子公司泰国吉冈项目一期已购置的现有厂房(其中,已购置厂房的土地面积为 9.90亩,建筑面积 3,600.00 平方米),预计出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整。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采用协商定价方式,预计出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万元整。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拟出售资产的交易对象尚未确定。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无。

六、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拟出售资产处置后将改善公司现有的厂区与新地块厂区地理区位分离带来的物流周转成本及管理成本较高状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

营造成不利影响。

2、公司本次拟出售的 3,600.00 平方米现有厂房占泰国生产基地建成后总建筑面积的 7.17% ,公司将结合新厂房建设进度,提前做好现有厂房出售处置与搬迁计划安排,以不影响客户订单交付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为原则,预计不会对公司后续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七、风险提示

本次拟出售资产交易相关后续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泰国吉冈项目是公司基于长期战略布局出发的慎重决定,但仍然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和运行,确保其投资的安全与收益。

八、备查文件

(一)《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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