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8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德鲁克会议室(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江东路21 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8月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超飞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人。
董事羌先锋先生、赵怡超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1.议案内容: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半年度的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董事无须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 2026 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印发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北证公告〔2025〕30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募集资金 2026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董事会认为,2026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董事无须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026 年 8 月 17 日
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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